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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保中心、市总工会关于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保中心、市总工会关于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
(深安监管〔2005〕37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处,各区总工会:
  近年来,我市部署开展了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由于各区局认真贯彻、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在全市连续两年参保人数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2004年1至8级伤残事故均较2003年全面下降,工伤补偿金额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执法效果初步显现。
  为遏制我市工伤致残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动全市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尤其是各区乃至街道一级的工伤预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加大工伤预防工作的力度
  工伤预防工作是我国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由于我市工伤事故总量很大,工伤预防工作任重道远。
  各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如建立辖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部门之间工伤预防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分析辖区工伤预防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制定并细化阶段性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各区还应指导督促街道一级也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伤事故和工伤预防信息共享机制
  当前,全市工伤预防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实现基层工伤事故信息资源的互补与共享,这项工作要落实到街道一级。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伤补偿事故基本信息交流的具体形式和方法,初期提供信息的周期不得低于一个季度,最终要实现及时共享。具体要求如下: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处要充分发挥社保信息系统的优势,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管督管理局提供工伤补偿事故信息(按附表一和附表二要求的内容提供),为辖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提供明确的目标。今年,各区管理处应及时做好提供2004年度及2005年各季度工伤补偿事故信息的工作。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处提供的工伤补偿事故信息资料,及时加强对2004年和2005年发生工伤事故企业的执法重点检查工作,并将执法检查与工伤预防情况及时反馈各区管理处。为确保工伤补偿事故信息的安全保密,各区安监局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接收和处理工作。
  各区总工会要发挥工会群众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参加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监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反违章、反事故”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将对各区落实工伤预防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把开展此项工作的实绩作为各区2005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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