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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穗价函[2010]520号文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穗价函[2010]520号文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珠江新城能源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集中供冷系统供用冷服务收费秩序,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有关规定,原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珠江新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试行价格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10〕520号文)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穗价函(2010)520(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