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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9〕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实际,现就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知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招标投标,适用本通知。
  二、园林绿化工程定义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
  招标人应严格甄别工程规模标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方可定义为园林绿化工程,适用本通知关于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的规定及要求。
  三、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招标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设置投标人资质要求。
  2、施工类招标,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类投标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二)人员配置
  1、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招标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设置人员要求。
  2、施工类招标,施工单位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约定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等人员,最低要求详见《施工招标项目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表》(附件)。相关人员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不含投标当月)。
  (1)项目负责人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招标人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条件。其中,除工程造价小于或等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外,其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当园林绿化工程中含有建筑、园林景观桥梁等建设内容时,招标人应要求配置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四、中标方式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试行阶段暂不实施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简易招标法或综合评估法。
  (一)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类招标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简易招标法或综合评估法,推荐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二)施工类招标项目,适用简易招标法或综合评估法:
  1、简易招标法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具有技术复杂或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项目除外)。
  2、综合评估法推荐用于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无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产的非标或个性化定制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技术特别复杂的大型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可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158号)中“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招标人负责制和投标人承诺制,中标公示应包含中标企业拟投入人员等信息。
  招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最高投标限价,市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得设置工程成本警戒价。
  (三)简易招标法
  简易招标法,是指对投资较少的一般工程项目,或者邀请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组织专家评审,以诚信优先为原则,按照“招投标交易系统辅助,招标人确认”的简化招标程序进行招标的方法。
  1、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类招标项目,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定标方法。
  对经评审合格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首先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其次去掉一个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标报价(指不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然后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有关说明:当有效标个数只有三个或四个时,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时,通过现场摇珠确定相同报价的投标人排序。
  2、施工类招标项目,采用价格法作为定标方法。
  对经评审合格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N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N=经评审合格的入围投标人总数×10%,去尾法取整,去掉部分不参与均价计算,保留其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资格),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一个投标平均价记为A。然后随机抽取一个因子K(1%≤K≤15%,按1%递增共15个球),B=最高投标限价×(1-K)。A和B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投标基准价。首先对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然后对投标报价高于投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排序在不高于投标基准价的投标人顺序之后。按照排序后的顺序将前一至三名定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时明确排名第一的中(具有技术复杂或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项目除外)有关说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通过现场摇珠来确定相同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排序。
  (四)综合评估法
  1、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后,按综合评估的结果由优到劣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估法评标分值组成一般设置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及价格部分。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合理制定商务标、技术标评分标准及价格部分计分方法。
  五、其它
  1、本通知自2020年3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9日。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按本通知要求实施。
  本通知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2、本通知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附件:施工招标项目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表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
  施工招标项目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表

工程规模

人员数量(人)

岗位配备

小型工程

(工程造价≤500万元)

4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名。

中型工程

(500万元<工程造价<1000万元)

6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

大型工程

(工程造价≥1000万元)

8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

备注:1、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

2、对于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在以上配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技术管理

人员、施工员等人数。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