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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至3日在惠州召开,会期2天。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惠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和表决;

  九、其他。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