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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废止《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公布日期:
2006.12.11
施行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省级地方政府规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6年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06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
省长 黄华华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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