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 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 公布日期:2021.01.29
- 施行日期:2021.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8日市政府第15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 长:温国辉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1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市政府令〔2001〕第16号公布,根据市政府令〔2007〕第7号以及市政府令第132号、第158号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