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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8日市政府第15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 长:温国辉
2021年1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市政府令〔2001〕第16号公布,根据市政府令〔2007〕第7号以及市政府令第132号、第158号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