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2007) 失效
- 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 公布日期:2007.12.27
- 施行日期:2007.12.27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
- 失效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7号)
市长 张广宁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
市政府第13届2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