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动物检疫规定》
- 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 公布日期:2009.12.23
- 施行日期:2009.12.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12号)
根据2009年12月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动物检疫规定》,现予公布。
市 长 蔡宗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