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
- 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 公布日期:2021.10.20
- 施行日期:2021.10.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7号)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10月20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八件法规进行清理,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