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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佛防疫指办[2020]83号)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保障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全力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以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
  (二)审慎核实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从严把握。
  (三)积极稳妥推进除前述两类企业外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
  二、确保复工复产企业防控工作到位
  (一)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
  (二)全面排查返岗员工。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员工排查分类登记成册,掌握每名返岗员工健康状况以及过去14日去向。近14日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日,14日后无症状方可上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鼓励延后返岗,对仍滞留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态度鲜明劝其暂缓返岗。
  (三)提供防疫物资保障。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各区要安排具体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四)强化内部管理。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弹性工作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在企业内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企业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0〕7号)的工作要求,制定一套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四、加强劳务协作力度和务工人员招聘
  各区要及时督促指导企业根据轻重缓急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制订节后复工复产计划,引导务工人员分期分批返佛返岗。要摸清企业岗位需求,实时掌握受疫情影响暂不能返岗造成用工缺口的企业岗位信息,动态建立空岗信息库。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的相关城市沟通对接,定向批次发布重点企业岗位需求信息,根据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有组织分批次向我市输送返乡务工人员。对暂不能到疫情重点地区务工的外市劳动力,主动引导到我市就业,补充企业用工缺口。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介的作用,搭建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线上招聘信息系统,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在线上实现对接、精准匹配,对重点用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对目前暂未开工或开工不足的企业员工,引导调剂到正常生产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等用工紧缺企业,实现用工余缺统筹。
  五、全面做好生产生活保障和政务服务
  各区要主动贴身服务,按照我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有针对性地帮助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各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帮助企业创造条件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着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及时处置恐慌性抢购,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加强现场交通组织,做足运力准备,尽最大努力减少拥堵。要在督促帮助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特别是重点解决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造成企业职工生产生活不便问题,为其在交通、住宿、用餐、购物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举措,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复工复产。
  六、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功能组要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各区制定完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具体防控规范要求、实施方案、应急处置和职工须知,推动全市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就要管复工复产,强化对各区及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要坚决扛起属地责任,超前谋划、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将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有序复工复产。要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摸排,做好分析研判,强化监管,确保复工企业安全顺利生产。全面动员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联防联控,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排查、检测、预警等防控工作,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管控措施的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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