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清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清国资党委〔2017〕33号
- 公布日期:2017.09.22
- 施行日期:2017.09.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清远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清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清国资党委〔2017〕33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清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执行并在市国资委系统公布。
附件:《清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017年9月22日
《清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类别 | 责任要求 | 责任清单 |
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具体承担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
制定反腐倡廉建设机制,每年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
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落实。 | ||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 | ||
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 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 |
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三述”(述责述廉述德)制度和书面述廉报告制度,强化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 ||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自查自纠。 | ||
每年年底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作专题报告。 | ||
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初,与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
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 ||
每年向党员干部大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 ||
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 每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参加“三纪”(党纪政纪法纪)班学习。 | |
形式多样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 ||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 | ||
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
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 | ||
实行任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 ||
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 ||
加强作风建设 |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期排查并治理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 | |
深化作风建设,及时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 | ||
严格执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工作机制。 | ||
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 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 促进“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 |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动将廉政要求融入业务工作流程。 | ||
严格实施党务、政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 ||
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 ||
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推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建设等领域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
领导、组织并支持惩处腐败工作 |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 | |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推动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查处。 | ||
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 |
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 ||
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 ||
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 ||
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 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 |
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 ||
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 ||
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
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 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 |
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 ||
带头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廉洁条例。 | ||
坚持按时向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 ||
党委书记、主任吴定移的岗位责任
党委书记、主任吴定移的岗位责任 | 履行领导责任 |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负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 ||
坚持出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讲话。 | ||
坚持每年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
坚持每年定期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领导小组活动。 | ||
落实工作部署 | 坚持每年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 | |
坚持每年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 | ||
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 ||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 ||
坚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自觉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 ||
加强工作检查 | 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 |
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
加强干部管理 | 坚持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 | |
坚持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 | ||
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 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 | |
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矩。 | ||
坚持带头述责述廉述德,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 ||
坚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 ||
纪检组组长、副主任李德坤同志的岗位责任 | 协助“一把手”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好纪检组组长的监督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 |
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各科室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负责本单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 | ||
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支持全体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 ||
按照党内监督制度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主要负责人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
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 ||
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 | ||
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重要工作集体研究,严禁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 ||
抓好分管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 ||
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工作人员。 | ||
副主任蔡发明同志的岗位责任 | 协助党委书记、主任工作,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 |
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 | ||
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重要工作集体研究,严禁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 ||
抓好分管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 ||
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律、自警;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