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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转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文市〔2009〕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现将《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坚持总量控制,着力发展连锁
  文化部办公厅已批准我省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另文下发),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要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审批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予以处分。
  加快推进网吧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工作。各地经文化部核准的2009年网吧发展总量布局规划,在完成2009年以前省核准的网吧发展总量布局规划后,新增指标部分应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布点。近期文化部将出台有关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标准,今后,各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可据此批准成立网吧连锁企业,并报省文化厅备案。省文化厅不再审批新的网吧连锁企业。同时,各地应鼓励和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兼并、重组现有的单体网吧,鼓励网吧连锁企业跨行政区域发展。
  二、科学调配力量,实行分类监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和执行《文化经营场所检查登记制度》,及时掌握网吧的情况和现状,及时查处和纠正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对本辖区网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即将网吧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按照“好的少查多引导,差的勤查多提示”的原则,对遵纪守法的网吧,适当减少检查的频率;对一年内被发现有一次接纳未成年人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网吧,一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同时督促其实现升级;对一年内被发现二次接纳未成年人或者有多次其他违规行为的网吧,必须严加管理,增加检查频率与密度,半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对屡教不改的网吧,达到吊销许可证条件的,坚决吊证。要针对节假日、平时的中午或者傍晚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易发的特点,及时调整执法检查时间,有效挤压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空间。
  三、坚持严管重罚,落实执法责任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强化网吧的日常监管,一是要以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重申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不少于5000元罚款;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对超时营业、经营非法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规行为的网吧,也要依照有关规定严管重罚。对擅自增加计算机终端、改变经营条件,或擅自设立包房提供住宿的网吧,要责令其整改。文化行政部门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情况,应在作出行政处罚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同级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据此应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要继续推行量化执法标准的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今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省人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对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量化标准并予组织实施。三是要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评估考核机制,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造成网吧违法经营活动情况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落实技术措施,提高监管效能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将网吧管理从经营秩序整治向网吧提供文化内容监管方面延伸,并按照文化部关于建设全国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的工作安排,加快完善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建设。同时,为保障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文化部的要求,今后各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将统一使用文化部研发的软件。
  五、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登记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法规规定的准入条件,严格把好网吧主体准入关。对申请设立网吧的,必须提交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申请设立网吧的,一律不予核准。对于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必须提交已办理变更的、新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受理。同时,对非采用企业组织形式登记的网吧,要严格依照法规规定,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六、明确工作职责,取缔无照经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查处取缔“黑网吧”的牵头组织工作。要建立举报“黑网吧”奖励机制。要针对本地区“黑网吧”的特点和实际,周密制定取缔的措施和方案,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已被取缔的“黑网吧”要记录在案并定期回查,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明知是“黑网吧”,仍为其提供场所或互联网接入的,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进行处罚。要联合公安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及时发现“黑网吧”及提供相关信息的职责。对于文化、公安部门发现并书面通报工商部门的“黑网吧”,属于群众举报线索的,要迅速调查核实,属实的坚决予以取缔;属于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要迅速组织坚决予以取缔,查处情况要按规定的时间通报文化、公安部门。
  七、加强过滤封堵,清理有害信息
  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网吧网络安全与实名登记系统作用,加强对有害信息的过滤封堵。要以清查网吧自建局域网搭设服务器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网吧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在网吧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不制止、不举报的网吧业主,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八、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安全秩序
  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技术巡查、现场检查、暗访、监督员举报等方式,督促网吧全面落实网吧网络安全和实名登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与公安管理平台联网运行。要落实上网登记制度,大力推广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识别登记系统,提高实名登记率,发现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时通报文化行政部门予以查处。要指导网吧加强对恶意程序、计算机病毒的清查,防范、打击利用网吧窃取上网人员网络帐号的不法行为,保护公民个人资料。要加强网吧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网吧“黄赌毒”活动,有效控制、减少各类治安案件。要加强网吧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及时予以消除。要落实网吧业主举报责任,实施“四个及时报警”,即发现可疑人员、发现上网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发现上网人员之间发生打斗、发生刑事案件及时报警。
  九、配合日常监管,规范接入服务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积极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网吧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网吧接入行为。一是各网吧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二是要依法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网吧管理,对于被文化行政部门认定违规经营或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并书面通知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要求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于被工商部门认定为“黑网吧”,并书面通知终止接入服务的,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要求终止接入服务。三是要加强对宽带接入用户的管理,严格执行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规定,在日常巡检发现违反合同条款利用所租用的电路从事违法活动的,应立即解除合约,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
  十、创新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监管
  各地在加强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同时,要注意从创新管理机制、分解和落实属地管理、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着手,将网吧管理工作推向最基层、最前沿。一是要将农村网吧管理责任向基层文化站延伸,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委托所辖乡镇文化站,承担对本地区网吧的检查、取证、举报等方面的作用,并相应地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和督查考核制。二是建立和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扩充网吧监督“五老”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者队伍,对网吧实行定点巡察和监督。三是建立“黑网吧”线索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发现辖区内的“黑网吧”,及时通报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十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各地要尽快促成网吧行业协会的建立,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让网吧行业协会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的研究、制定,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介入对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等,调动网吧行业的积极性。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网吧协会制定和落实行业公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会员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网吧行业协会真正成为网吧行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组织。今年条件成熟时,将成立省网吧协会。
  十二、创建文明网吧,重塑网吧形象
  要将网吧管理纳入当地文明行业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推选一批遵纪守法、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良好文化氛围和营业环境,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文明网吧,作为行业发展的标杆,及时总结经营管理经验,引导和推进网吧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围绕落实文化部关于在我省开展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上网难”为试点,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等九市,各选取2-3个外来人口聚集区,布点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上网服务专区”,并以此作为沟通与政府部门联系、提供劳动就业信息、提供培训咨询、提供法律保护的服务性窗口。
  附:《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略)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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