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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欢乐谷旅游主题公园价格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欢乐谷旅游主题公园价格问题的批复
(深价[1999]204号 1999年12月30日)


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华侨城欢乐谷旅游主题公园门票价格、若干服务及娱乐设施收费标准的请示》和《关于欢乐谷4D电影馆的收费申请》(侨欢字[1999]40号)收悉。根据我局深物价[1998]127号文的试行情况和自欢乐谷旅游主题公园自1998年9月开业以来新增加了大量投资的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欢乐谷旅游主题公园门票价格为90元/张,凭票可参观游览国内陆上项目和玛雅海滩;单进入玛雅海滩水公园游览,门票价格为50元/张。
  二、同意景区内欢乐剧场晚间演出、老金矿漂流及4D电影馆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欢乐剧场晚间演出座位费,贵宾席20元/位,普通席15元/位;老金矿漂流10元/人次;4D电影馆25元/人次。
  三、对儿童、老人、残疾人以及旅游团队的门票优惠价格以及观光老爷车、电瓶车收费标准由你公司自行制定。
  四、已扩建并投入使用的森林攀爬、青蛙跳、转转马及各种表演项目和建设中的欢乐岛项目竣工开放后,均不再另行收费。
  五、你公司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收费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到我局变更《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六、以上规定从1999年12月 31日起执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