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山市商务局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 发文字号:中商务贸字〔2021〕8号
- 公布日期:2021.01.13
- 施行日期:2021.01.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海关、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商务贸字〔2021〕8号 2021年1月13日)
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