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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1〕127号),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1年12月5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1年12月5日-2012年12月31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 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0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0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逾期视作放弃第111届品牌展位。
  (二) 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我局将另文通知。
  注: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局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网上申请展位流程(略)
  2、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