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翠亨新区承接事权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中建通〔2021〕94号
- 公布日期:2021.09.10
- 施行日期:2021.09.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翠亨新区承接事权的通知
(中建通〔2021〕94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中府函﹝2021﹞181号)精神,我局原委托给南朗镇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已调整由翠亨新区承接实施管理,南朗街道不再承担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10日起,我局终止与南朗镇签订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事权委托协议书》,将南朗街道、翠亨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事权一并委托翠亨新区管委会承接实施管理,具体事权清单详见附件2; 9月10日起,南朗街道停止受理、审批依申请业务,南朗街道行政区域的依申请业务由翠亨新区受理、审批; 南朗街道行政区域的依申请业务在翠亨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南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均可受理(地址:翠亨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地点是中山翠亨新区香山大道A区4幢首层,咨询电话是0760-89893061。南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地点是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44号,咨询电话是0760-8520038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中府函﹝2021﹞181号)(略)
2.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项)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0日
2021年9月10日
附件2
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权责清单(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项)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目录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调整方式 | 实施主体 | 承接权限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人员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对各类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 对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人员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对各类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 行政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06年建设部令149号)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4年粤府令第205号)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对各类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建设工程造价文件三者结合的诚信管理体系,以及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档案,禁止其参加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记录纳入资质升级和续期审查的范围。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当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的日常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包括:人防防护、防化等专用设备) | 对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的日常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包括:人防防护、防化等专用设备)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五条;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五条。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部分建设质量的监督 | 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部分建设质量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七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改)第十二条。 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11号)第三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6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条、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8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共有房屋使用与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房屋租赁管理 | 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共有房屋使用与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房屋租赁管理 | 行政检查 | 《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9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七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第九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 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年)第三十六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监督检查 | 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预售情况监督检查 | 商品房预售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助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 协助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 行政检查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应建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 应建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改)第十四、二十二、二十五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八、九、十、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63号)。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实施 |
1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十条、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16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4年省政府第205号令)第二十三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1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四十四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18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 | 公共服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十八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19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服务类)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服务类)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服务类)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服务类)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四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建设部令16号)第六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4年省政府第205号令)第十五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4号公告)第二十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57项。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转租登记 | 房屋转租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五十四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第十一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2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五十四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第十一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第十九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2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五十四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第十一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第十四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26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五十四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第十一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第十九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2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8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29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三、(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附件-4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第一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第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附件-48;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三、(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二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第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三、(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附件-4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二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第一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 |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5〕13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2197号)。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密;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正)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公布、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修正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的通知》(国人防〔2016〕71号)第二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第九届)、主席令第六号(第十一届)、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十三届)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第九届)、主席令第六号(第十一届)、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十三届)第十四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及市级审批建设工程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36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首次办理)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原建城〔2014〕167号,2019-03-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城规〔2019〕2号)第一条--第二十一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3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 行政许可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十五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38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行政许可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五、十三、十五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39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 | 行政许可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五、十三、十五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全权委托 |
4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公共服务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二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一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4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改)第九、十、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第108、109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第七、二十二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4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改)第九、十、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108、109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第七、二十二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
4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 | 公共服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二十条。 | 委托 | 翠亨新区 | 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镇街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