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申报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0.02.28
- 施行日期:2020.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申报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市监网监〔2020〕121号),现就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实行网上申报等“非接触式”办理模式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办事人员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年度“守重”公示工作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等“非接触式”办理模式。
对于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可延迟至疫情缓解后,再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具体可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市局不受理。
各地咨询电话(区号0752):惠城区局:2183582;惠阳区局:3377086;惠东县局:8828038;博罗县局:6288055;龙门县局:7791515;大亚湾区局:5566329;仲恺区局:327832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789858。
(具体公示活动开展要求,请在本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2月2日发出的: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适当延迟“守重”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时间延迟,为维护广大企业利益,经研究,2019年度“守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从原定的2020年3月31日延迟至2020年5月5日。2020年5月6日起,“系统”将自动关闭。 分批次公示申报企业信息
因企业复工和申报的时间不尽相同,为了保障较早复工企业在工程招标、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需要,2019年度“守重”企业信息将分两批次进行公示。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按正常申报时间网上提交数据,并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书式审查、征信的企业后,于2020年6月1日进行第一批公示;2020年4月1日至5月5日在延迟期间网上提交数据的申报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书式审查、征信后,于2020年7月15日进行第二批公示。公示企业全部在“守重”公示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