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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广东企业家吉林行”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广东企业家吉林行”活动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7〕292号)


广州市协作办(经贸委),东莞、潮州、汕头市经贸局,省流通龙头企业,省重点批发市场:
  吉林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吉林省广东商会定于2008年1月14日至17日在长春市开展“广东企业家吉林行”活动。应广东省政府驻东北办事处和吉林省广东商会的邀请,我委将组织有关企业赴吉林省长春市参加“广东企业家吉林行”活动。请广州市协作办、广州市经贸委,东莞、潮州、汕头市经贸局结合吉林省广东商会11月在广州、东莞、潮州、汕头等市举行吉林省广东工业园项目推介活动项目对接情况,各组织3-5家企业参加;请省流通龙头企业、省重点批发市场结合本企业对外拓展的情况,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
  请以上单位于1月8日中午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传真我委。各参会代表自行解决往返机票,食宿由吉林方面解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企业家吉林行”活动报名表(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曾海燕、何宇辉;联系电话:83133348,83133374;传真:83133274)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