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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年报及信用修复工作通告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年报及信用修复工作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办事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办理市本级企业年度报告及信用修复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市本级企业年度报告申报
  市本级企业在抗击疫情和保障各自人身安全的同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企业年报公示:
  网页登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gdgs.gov.cn/或者http://gd.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微信公众号登录:手机微信关注“惠州市场监管”公众号,选择“企业年报”模块报送。
  其他类型企业年报申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年报等需要提交书面材料的业务,建议提前拨打咨询电话约定办理,以减少人员往来聚集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
  【办事指南:详情登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hzamr.huizhou.gov.cn/),点击“政务服务”宣传栏,进入“表格下载”“企业信息公示”文件夹查询《办事指南1》、《办事指南5》、《文书表格5》】
  二、关于市本级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1.预审: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件的本级企业(失信情节严重的除外),可通过电子邮件(先提交扫描件,原件后补)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材料,申请中须注明联络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2.审核: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受理并审查核实,经审查作出同意决定的,企业需在约定时间内通过邮寄送达申请资料原件;经审查作出不同意决定的,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企业。
  3.事后监管:疫情结束后,我局将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的企业进行定向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办事指南:详情登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hzamr.huizhou.gov.cn/),点击“政务服务”宣传栏,进入“表格下载”“企业信息公示”文件夹查询《办事指南3》、《办事指南7》、《文书表格3》、《文书表格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进入我局办公场所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服从我局疫情防控管理。
  2.此通告有效期至我市本次疫情防控解除。
  咨询电话:2789835、2789831
  邮箱地址:hz2789835@163.com
  邮寄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管局1号楼803室信用与风险防控监管科(年报申报)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