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方式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方式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穗农函〔2020〕325号)
各承保机构: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为方便种植、养殖小农户投保和体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普惠性,部分达不到单独承保起点又无法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统一投保的农户,保险公司应予承保,财政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
特此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