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佛工信〔2021〕1号
- 公布日期:2021.02.24
- 施行日期:2021.02.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工信〔2021〕1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
2021年2月24日
2020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工作方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要求,我市在2018年至2020年,设立专项财政补贴资金,对全市工业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进行补贴。为深入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改革的“秒报秒批秒付”行动,最大程度便利企业享受政府政策红利,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申报条件
1.佛山市内注册、合法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工业企业。
2.企业2020年用气量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每立方米天然气0.10元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工作流程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燃气公司”)分别整理2020年用气工业企业相关信息(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气量、所属区等),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对佛燃能源公司和南海燃气公司提供的用气工业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前置筛选。经筛选后符合用气补贴条件的企业,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通告。
3.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即可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信息确认(包括企业名称、用气量和补贴金额、银行账户等)和资金申领。确认申领期为45个自然日,逾期不办理,视作放弃处理。
4.企业对通告信息无异议,即可提交申领资金申请。佛山扶持通平台经自动审核资格通过的,原则上在当天向企业银行账户发放补贴款项。(佛山扶持通平台联系电话:83282211)。
5.符合用气补贴条件的企业对已发布的通告信息有异议的,应在确认申领期内在佛山扶持通上填写有关意见提出申诉,并提交纸质补充材料(详见附件1),加盖企业和当地燃气公司公章后,邮寄或直接提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8楼8002室,电话:83995246,83216477)。
6.如有企业符合用气补贴条件但不在通告企业名单之列,由企业在确认申领期内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补充材料(详见附件1),加盖企业和当地燃气公司公章,邮寄或直接提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告知,审核及申领补贴期限不受45个自然日限制。
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佛燃能源公司、南海燃气公司对企业提出异议或用气补贴申请的书面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相关补贴拨款工作,审核不通过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佛山扶持通平台向相关企业解释说明。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同时企业将不得再次申请该补贴。
2.市财政局应做好佛山扶持通平台维护工作,保持申领通道及咨询通道畅通,并确保资金及时支付。佛山扶持通平台应确保企业确认提交的申领信息、银行账户完整准确,并提供企业营业范围作为资格认定的辅助审核依据。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会市财政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燃能源公司、南海燃气公司共同配合做好企业政策解读、宣传发动、接听来电、解答疑难等工作。
4.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企业用气情况信息(模板)
经核实企业××××××××××××××(企业名称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所属区域: ,2020年用气量 万立方米(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具备工业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补贴的申报资格。
燃气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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