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发文字号:中国结算深业字〔2021〕16号
- 公布日期:2021.06.25
- 施行日期:2021.07.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业字〔2021〕16号)
各有权机关及市场参与主体: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场协助执法业务,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实践,现修订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
本指南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2020年3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21修订版)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