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布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发文字号:深保监许可〔2017〕253号
- 公布日期:2017.10.09
- 施行日期:2017.10.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保监局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布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深保监许可〔2017〕253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布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联深发〔2017〕58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布吉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诚信华庭商业4-07、4-08、4-15、4-18、4-19、4-24”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2504号星都豪庭C座1单元6-01、6-02”。 请执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保监局
2017年10月9日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