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2018) 失效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字号:穗公交规字〔2018〕6号
- 公布日期:2018.11.21
- 施行日期:2018.12.02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失效依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18〕6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继续实施东风路、中山路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全天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
二、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每天6:00-22: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22:00-次日6:00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