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关于文锦北等罗湖八家社康中心撤销后农民工医保及住院医保参保企业参保人改绑定的补充通知
- 制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0.04.29
- 施行日期:2010.05.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关于文锦北等罗湖八家社康中心撤销后农民工医保及住院医保参保企业参保人改绑定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卫生管理部门调整医疗机构布局的有关决定,罗湖区中医院的文锦北、愉天、翠辉及景贝南社康中心,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的木棉岭、金州及湖滨社康中心,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的清水河社康中心等八家医疗机构,从2010年4月1日零时起予以撤消。根据我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的通知《关于文锦北等罗湖八家社康中心撤消后农民工医保及住院医保参保企业参保人改绑定的通知》,截止4月18日,未作更改的企业,我局已帮其转绑于就近定点社康,具体如下:
原绑定于罗湖区中医院的文锦北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中医院本部就医点、田贝社康中心、鸿安门诊部;
原绑定于罗湖区中医院翠辉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中医院本部就医点;
原绑定于罗湖区中医院景贝南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中医院怡景社康中心;
原绑定于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木棉岭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草埔东社康中心;
原绑定于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金洲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东晓社康中心;
原绑定于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湖滨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中医院碧波社康中心;
原绑定于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清水河社康中心的企业,转绑到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草埔西社康中心;
各有关企业的农民工医保及住院医保参保人自5月1日起,应到新绑定社康中心就诊,企业如需选定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可于每月二十日前到新选定的社康中心办理选定手续。
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