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深规划资源〔2021〕231号
- 公布日期:2021.05.28
- 施行日期:2021.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深规划资源〔2021〕231号)
《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可在我局网站(http://pnr.sz.gov.cn)查询。 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深规划资源〔2020〕491号)停止执行。 本通告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