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唐家的意见
- 制定机关: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字号:珠高党〔2013〕10号
- 公布日期:2013.06.18
- 施行日期:2013.06.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唐家的意见
(珠高党〔2013〕10号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八精神,根据《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珠海的意见〉》(珠字〔2013〕1号)精神,全力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努力实现“引领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唐家”的奋斗目标,现就全面创建平安唐家提出如下意见。
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创建平安唐家是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新跨越、社会管理上水平、发展环境大提升的重要抓手,对于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全力将高新区打造成为珠海形象主门户、高新产业主战场、科技教育主阵地、文化展示主平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珠海高新区正处于创新发展战略提升关键时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更加复杂艰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治理工作亟待创新发展;被动维稳的基本状态仍未根本改变,源头治稳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有发生,司法不公、司法权威不高、司法公信力不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平安创建水平,打造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唐家。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四个主”发展定位,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以改革的精神、前瞻的意识、创新的举措,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平安唐家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富裕、美丽、文明、平安的幸福唐家。
(三)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标本兼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问题,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治理模式,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城、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区。
--一年成效初显(2013年前)。创建平安唐家工作全面铺开,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好转,治安状况持续良好。
--三年进步明显(2015年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显著提高,维稳形势明显好转。
--五年良性发展(2017年前)。平安唐家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十年国内领先(2022年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安全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居全国前列,高新区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城区之一。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期盼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强化“防病”比“治病”更重要的理念,做好先期预防和源头治理,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根本,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增强创建平安唐家的创新性,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实现“科学维稳”。
--法治保障,文化引领。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法律权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平安唐家的核心与灵魂。
--统筹兼顾,基层优先。增强创建平安唐家的系统性,统筹协调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等的关系,全面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夯实创建平安唐家的基层基础,实现“协同善治”。
--广泛动员,共建共享。增强创建平安唐家的主动性,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共创共建共享平安唐家的良好氛围,实现“全民创安”。 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五)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保障公民权利、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依靠法律、制度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协调和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采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听证会等形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效能考评、问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对政府决策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措施,深化“阳光司法”,健全窗口公开、网上公开等平台,按照依法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
(八)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逐步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化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创新普法教育机制、载体和形式,突出对公职人员、经商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辨法析理、释法答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区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干预案件办理,支持执法和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九)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着眼于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建立创新科学、依法、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法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
(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抓好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建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战斗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在平安唐家创建中的骨干作用。抓好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创新体制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十一)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拓宽民意表达途径,积极搭建各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代表工作室制度,开展人大代表工作室试点,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收集、办理、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等制度,重视各种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强化企业工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全面落实爱民、为民、便民、利民各项措施,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权益。
(十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化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和协调处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完善超前联动的排查预警机制,注重收集公众带倾向性的动态,及早发现和掌握影响当地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公安机关要积极获取情报信息,准确判断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性质,为区管委会决策提供预警性信息。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医患矛盾、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律师公益服务进社区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
(十三)完善多元化的治理机制。认真执行《广东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办法》,规范区直属单位、各社区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各级主要领导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的责任制,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达到既降低处置难度和处置风险,又实现妥善处置的目的。进一步完善区、镇、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交办、承办、督办机制。加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充分整合和调动党政部门、司法机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把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成为社情民意汇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维稳指挥中心和基层平安创建中心,逐步形成区、镇、社区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及协调联动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探索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机制,用群众工作的理念、方式、手段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救助、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矛盾排查、积案化解、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拓展信访工作的空间。 健全打防管控体系,维护公共安全
(十五)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体系。加大投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整合治安辅助力量,大幅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力量建设,全面推进以治安视频为重点的技术防范工作,以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为重点,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例会制度,深入推进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治安整治。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坚持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实时掌控社会舆论和网络犯罪动态,正确引导舆情民意,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十六)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加强反恐怖力量和手段建设,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与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制贩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构建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新消防、交通管理,加强全民安全知识教育,有效防范火灾、交通事故发生。
(十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水平,增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和公众情绪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危机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 加强社会建设,夯实平安基础
(十八)全面创建幸福村居。贯彻落实《珠海高新区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发展、环境宜居提升、民生改善保障、特色文化带动、社会治理建设、固本强基”六大工程,改善人居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文明水平、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村居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村居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职能及组织关系,党组织回归加强核心领导和监管,自治组织回归社区管理和服务,经济组织回归集体经济运营和管理。
(十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收入,全面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等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更加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二十)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加快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覆盖。全面推进平安区、平安单位(企业、校园、医院)、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平安,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到2015年,全区和90%以上的社区、单位、企业、校园、医院、家庭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二十一)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着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社区政务服务全覆盖。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科学划分基础网格,配强“网格”管理力量,实现全方位、精细化服务管理。
(二十二)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出台社会组织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枢纽型组织作用,探索人民团体引领相关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作用,扩大党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员工管理服务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覆盖社区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就业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禁毒戒毒、心理疏导、人民调解等领域的岗位开发设置,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与奖励制度,完善有关社工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晋升、薪酬保障等政策措施,出台社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提高全区社工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联动机制,健全社会志愿者队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十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异地务工人员交流服务平台,探索在异地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建立集帮扶、维权及开展有关活动为一体的服务机构,构建党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与异地务工人员的资源共享空间、需求对接桥梁、服务交流平台。针对来自较为集中省份的异地务工人员群体,探索建立异地务工人员社会服务协会,提供沟通协调、政策宣传、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公共服务。继续落实积分入户、积分入学政策,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在就业、医疗、社保、定居、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探索建设新公民学校等举措,积极破解异地务工人员与本地人口之间的文化壁垒,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高新区。
(二十五)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特殊人群分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把解决特殊人群就业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完善有关部门、家庭成员、社区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着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着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精神病人治疗管护专业机构、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中心、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等特殊人群管理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心理干预机制,缓解特殊人群的心理危机。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完善外国人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二十六)大力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按照上下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要求,建立对接市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类治安要素的动态监管,加快重大科技信息项目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建设平安文化,共建幸福家园
(二十七)培育和谐平安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开放包容、民主法治、和谐共处、家宁民安”的平安文化氛围。弘扬岭南优秀文化传统,挖掘平安文化根源,发挥优秀文化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共同家园和共同生活的理念,促进社会融合。坚持依法治区与道德城市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构筑城市道德高地。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教育,积极疏导和引导社会情绪,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二十八)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创建活动。将平安文化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平安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鼓励各方力量开展平安家园、平安讲堂、和谐共建等专题社区文化活动,以文化安民创稳。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警示、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创新平安文化传播方式,鼓励平安公益广告、微博、动漫、文艺演出等创作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完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机制,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弘扬社会正气。
(二十九)广泛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发动。加强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吸引力的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创建平安唐家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创建平安唐家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