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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管企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管企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国资[2017]375号)


各市管企业:
  为做好对市管企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部署和《珠海市市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珠国资〔2015〕301号)有关要求,现就对市管企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象为如下企业:格力集团、华发集团、九洲控股集团、免税集团、珠海港集团、公交集团、水控集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海投公司、航空城集团、珠光集团、农控集团(联晟公司)、会展集团、金控集团、保安集团。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见附表:考核时间安排表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有日常工作考核、现场检查考核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
  (一)日常考核。市国资委根据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结果,结合市管企业日常向市国资委上报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对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进行考评。
  (二)现场检查考核。市国资委考核组到企业听取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汇报、现场查阅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与企业领导人员和员工座谈等方式进行,并对照《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三)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考核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成效,具体内容和扣分标准对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评分表》执行。
  (四)工作亮点考核。对各企业工作亮点给予加分,鼓励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由各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核定。
  四、考核总分计算
  安全生产考核最终得分A=(日常考核分×40%+现场考核分×60%)×60%+(40-当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分)+亮点加分(被国家、省、市和市国资委通报表扬加分、通报批评扣分)。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结果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市国资委审定,考评结果设四个档次:
  (一)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二)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90(不含)分的,为良好等次;
  (三)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80(不含)分的,为一般等次;
  (四)综合考核得分在60(不含)分以下的,为不及格等次。
  六、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相关专责人员要对照《珠海市市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相关评分细则,认真整理工作台账和相关佐证资料。佐证材料应严格对应《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企业安全生产现场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以方案、通知、总结、报告、纪要、清单、记录、影像资料等为主,列明目录、编制成册,为考核评定做好相应准备。
  (二)各企业对照各项评分表,客观、实际先行自评(自评结果供现场检查考核时参考)。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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