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函(修订) 已被修改
- 制定机关: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 发文字号:粤机编办发〔2016〕71号
- 公布日期:2016.04.29
- 施行日期:2016.04.29
- 时效性: 已被修改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修改依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修订)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 《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2016年版)》的函
(粤机编办发〔2016〕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自2014年《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公布以来,中央和省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我省对各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为衔接落实已经公布的改革调整事项,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要求,省编办在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 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 版)》(以下简称《目录(2016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实施,并同步在省政府、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对照《目录(2016 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今后,省编办将根据深化改 革和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编办反映。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2016年版)
审批部门 | 序号 | 通用事项名称 | 通用 事项码 | 子项名称 (仅供参考,不作统一要求) | 序号 | 省级事项名称 | 序号 | 市级事项名称 | 序号 | 县级事项名称 | 依 据 | 审批对象 | 备注 |
发展改革部门 | 1 |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00001 | 1.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公开招标事项) | 1 | 省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1 | 市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1 |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第三、七、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十条。 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9号)第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
2.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邀请招标事项) | |||||||||||||
3.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自行招标事项) | |||||||||||||
4.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不招标事项) | |||||||||||||
发展改革部门 | 2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00002 | 2 | 国家规定必须由省办理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2 | 市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2 |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四条。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5年第22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粤府〔2015〕3号)。 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2015〕376号)。 | 企业 | ||
发展改革部门 | 3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 00003 | 3 |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2.《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第八条。 | 企业 | ||||||
发展改革部门 | 4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00004 | 4 | 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3 | 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3 | 县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二、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粤府〔2015〕3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
发展改革部门 | 5 | 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 | 00005 | 5 | 省管权限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 | 4 | 市管权限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 | 4 | 县管权限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5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
发展改革部门 | 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00006 | 6 | 省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5 | 市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5 | 县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二十三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第四、九、十一条。 4.《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 5.《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4版)》。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7 |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 00017 | 1.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新申请) | 7 |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九条。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2〕3346号)第一条。 | 广东省内拟设立供电营业区的供电企业 | |||||
2.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变更) | 广东省内已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供电企业 | ||||||||||||
3.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遗失补办) | 广东省内已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供电企业 | ||||||||||||
4.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换证) | 广东省内已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供电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8 | 原油销售仓储、成品油仓储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 00018 | 1.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审核(新申请) | 8 | 原油销售仓储、成品油仓储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五条。 | 广东省内申请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2.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审核(变更)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十九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3.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审核(遗失补办) | 《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4.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审核(歇业、注销)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二十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销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5.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新申请)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五条。 | 广东省内申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6.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变更)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十九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7.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遗失补办) | 《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8.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歇业、注销) |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4号)第二十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9.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新申请)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五条。 | 广东省内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0.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变更)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二十八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1.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遗失补办) |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2.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歇业、注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三十三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3.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新申请)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五条。 | 广东省内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4.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变更)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二十八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5.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遗失补办) |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16.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核(歇业、注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三十三条。 | 广东省内已具备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9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00019 |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 | 9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6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六条。 | 广东省内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变更)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二十八条。 | 广东省境内已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证书遗失补办) |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 广东省境内已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4.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歇业、注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三十三条。 | 广东省境内已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0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 00020 | 10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七条、第八条。 | 广东省内经正式注册、拟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1 | 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 | 00021 | 7 | 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2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初审 | 00022 | 1.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新申请) | 11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初审 | 1.《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修订)第十三条。 2.《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六条。 | 广东省内经正式注册、拟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 | |||||
2.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制剂类企业延续核准) | 1.《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十一条。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3.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原药类企业延续核准) |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十一条。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4.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更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5.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制剂类企业省内迁址) | 1.《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十五条。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6.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制剂类企业省外迁址、原药类企业迁址) | 1.《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十五条。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3 |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初审 | 00023 | 1.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初审(新申请) | 12 |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初审 | 1.《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修订)第十四条。 2.《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十七条。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初审(换证) |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第二十五条。 | 广东省内具有经国家核准的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4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00024 |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新申请) | 13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九条。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第四、十三、十八条、第十九条。 | 广东省内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 | |||||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换证) | |||||||||||||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变更)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5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00025 | 14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五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三条。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5项。 | 已经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作业场所在广东省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6 | 国防交通工程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审核 | 00026 | 15 | 国防交通工程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审核 | 《国防交通条例》(1995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73号)第二十一条。 | 广东省内有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管理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7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外商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 00027 | 16 | 国家规定必须由省核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外商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含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四条。 3.《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 | 广东省内申请国家规定必须由省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外商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8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 00028 | 17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 8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 6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第十五条。 2.《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 | 广东省内申请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19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 00029 | 18 | 省管权限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 9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 7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十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0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审核 | 00030 | 19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审核 |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21号)第五条。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令第13号)第七条。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 | 广东省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1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登记管理和处置审批 | 00031 | 20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登记管理和处置审批 | 1.《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98号)第七条。 2.《国防科工局、财政部、总装备部关于印发〈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管理办法〉和〈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工财审〔2012〕760号)。 | 以无偿调拨、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租赁、担保等方式处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地方军工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2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00032 | 1.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新申请) | 21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10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九条。 | 广东省内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 | |||
2.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变更)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八条。 | 广东省辖区内已取得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单位。 | |||||||||||
3.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续期)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八条。 | 广东省辖区内已取得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单位。 | |||||||||||
4.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遗失补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九条。 | 广东省辖区内已取得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单位。 | |||||||||||
5.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注销)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 | 广东省辖区内已取得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3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 00033 | 1.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新申请) | 22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 11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一、十三、十七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三、三十一条。 | 广东省内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2.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变更) | 广东省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3.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遗失补办) | 广东省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4.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延续) | 广东省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5.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注销) | 广东省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4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 00034 | 23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八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 广东省内申请实效发射试验的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5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 00035 | 1.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长期进口) | 24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省属单位、中央驻粤单位) | 12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第41项。 | 广东省内申请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省属单位、中央驻粤单位 | |||
2.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临时进口) | 广东省内申请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省属单位、中央驻粤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6 | 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 00036 | 1.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新申请) | 25 | 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四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 广东省内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2.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延续)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2009年工信部令第6号)第九条。 | 广东省内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3.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遗失补办)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 广东省内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4.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注销)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 广东省内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7 |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00037 | 26 |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1.《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4号)第四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广东省内取得军工保密审查认证证书的单位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8 |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定 | 00038 | 13 |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三十二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 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29 | 监控化学品进口业务初审 | 00040 | 27 | 监控化学品进口业务初审 |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 2.《化工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 广东省内经正式注册、拟从事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经营业务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30 |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初审 | 00041 | 28 |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初审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八条。 | 广东省内经正式注册、拟从事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经营业务的企业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31 | 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批 | 01071 | 29 | 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批 |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五条。 2.《化工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32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 01072 | 30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33 |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 01073 | 31 |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18项。 | 企业 | ||||||
教育行政部门 | 34 | 中外合作办学审批 | 00051 | 1.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审核 | 32 | 中外合作办学审批 | 8 | 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中国教育机构 | |||
2.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审批 | |||||||||||||
3.非学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审批 | |||||||||||||
4.高级中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审批 | |||||||||||||
5.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 |||||||||||||
教育行政部门 | 35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审定、复查 | 00052 | 1.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 | 33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审定、复查 |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二十二条。 |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机构 | |||||
2.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 | |||||||||||||
3.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复查 | |||||||||||||
教育行政部门 | 36 | 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设置审核 | 00053 | 34 | 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设置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第二十九条。 | 符合办理条件的政府部门和企业 | ||||||
教育行政部门 | 37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00054 | 35 |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合并、调整审批 | 14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第十一条。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二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 政府部门、企业、个人 | ||||
教育行政部门 | 38 |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 00055 | 1.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筹设) | 15 |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 政府部门、企业、个人 | |||||
2.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正式设立) | |||||||||||||
3.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变更) | |||||||||||||
教育行政部门 | 39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 | 00056 |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筹设) | 16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9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八、十一条。 3.《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年修正)第八条。 | 政府部门、企业、个人 | |||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设立) | |||||||||||||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变更) | |||||||||||||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终止) | |||||||||||||
教育行政部门 | 40 | 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00057 | 1.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筹设) | 10 | 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八、十一条。 3.《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年修正)第八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 企业、个人 | |||||
2.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设立) | |||||||||||||
3.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变更) | |||||||||||||
4.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终止) | |||||||||||||
教育行政部门 | 41 |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 | 00058 | 17 |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审批 | 11 | 社会力量举办除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外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教育行政部门 | 42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00061 | 12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第十四条。 | 社会组织 | ||||||
教育行政部门 | 43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 | 00062 | 13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教育行政部门 | 44 | 地方政府举办的高校章程核准 | 00063 | 36 | 地方政府举办的高校章程核准 |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教育部令第31号)第二十三条。 | 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 ||||||
教育行政部门 | 45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00064 | 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 37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项。 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粤教外〔2014〕1号)。 | 企业 | |||||
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法人变更审批 | |||||||||||||
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住所变更审批 | |||||||||||||
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变更审批 | |||||||||||||
教育行政部门 | 46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00065 | 1.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38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第二、六、十六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2.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校长变更核准 |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
3.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 |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
教育行政部门 | 47 | 教师资格认定 | 00066 | 39 |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18 |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14 |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改)第十、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1〕74号)。 | 个人 | ||
教育行政部门 | 48 |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 | 00067 | 40 |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包括组建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6项。 3.《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 | 高等学校 | ||||||
教育行政部门 | 49 | 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核准 | 01074 | 41 | 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八条。 | 民办高校 | ||||||
教育行政部门 | 50 | 校车使用许可 | 01075 | 19 | 校车使用许可 | 15 | 校车使用许可 |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五条。 2.《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5年粤府令第208号)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 ||||
科学技术部门 | 51 |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核准 | 00079 | 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 42 |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核准 | 《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0年)第六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 |||||||||||||
科学技术部门 | 52 | 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 | 01076 | 1.申请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审查 | 20 | 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 |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06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 | ||||
2.购买高新区厂房 |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06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 | ||||||||||||
3.高新区内迁址 |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06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 ||||||||||||
4.租用(包括增租)高新区厂房 |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06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 ||||||||||||
5.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 |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06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3 | 宗教院校设立、变更、撤销、合并审核 | 00087 | 1.宗教院校设立审核 | 43 | 宗教院校设立、变更、撤销、合并审核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八条。 2.《宗教院校设立办法》(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6号)第十四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37项。 | 全省性宗教团体 | |||||
2.宗教院校变更、撤销、合并审核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4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批 | 00088 | 44 |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批 | 21 |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审批 | 16 |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初审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 2.《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0项。 | 宗教团体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5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00089 | 1.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审批 | 45 | 省属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22 | 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17 | 县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五、十六条。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 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九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2项。 | 宗教活动场所 | |
2.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6 | 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 | 00090 | 46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 23 | 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 | 18 | 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三、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4号)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修正)第七条。 6.《关于<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认可办法>的通知》(粤民宗发〔2011〕272号)第四条。 | 在我省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7 |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 00091 | 47 | 全省性宗教团体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4号)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修正)第六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9项。 4.《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五十三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4项。 | 全省性宗教团体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8 | 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核 | 00092 | 1.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核 | 48 | 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核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3项。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全省性宗教团体 | |||||
2.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建造大型露天佛像审核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59 |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 00093 | 49 |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4号)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修正)第十一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8项。 4.《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6项。 | 举办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宗教团体和机构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0 |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 00094 | 50 | 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天主教教区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核 | 24 | 全市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 19 | 全县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4.《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号)第三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7项。 | 宗教团体、天主教教区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1 |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00095 | 1.省属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51 |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8项。 | 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 | |||||
2.市以下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2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00096 | 1.在寺观教堂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寺观教堂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 52 | 在省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25 | 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 20 | 在县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9项。 4.《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 | 宗教活动场所 | |
2.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3 | 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00097 | 26 | 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21 | 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 1.《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4 | 我国五种宗教组织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省政府部门和宗教界等交往审核 | 00098 | 53 | 我国五种宗教组织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省政府部门和宗教界等交往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7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修正)第九条。 | 中方单位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5 | 国际性宗教组织与本省宗教界进行宗教事务联系及活动审批 | 00099 | 54 | 国际性宗教组织与本省宗教界进行宗教事务联系及活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4号)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9号修正)第十八条。 | 本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6 |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核 | 00100 | 55 |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5项。 2.《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国宗发〔1998〕52号)。 | 宗教院校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7 |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审核 | 00101 | 56 |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4号)第七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4项。 3.《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国宗发〔1998〕52号)第十一条。 | 宗教院校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8 | 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建筑改作他用审批 | 00102 | 57 | 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建筑改作他用审批 |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五条。 | 宗教活动场所 | ||||||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 69 | 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 | 00109 | 58 | 全省性宗教团体及省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 | 27 | 全市性宗教团体及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 | 22 | 全县性宗教团体及县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 |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条。 | 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 | ||
公安机关 | 70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00113 | 59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28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核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九、十一条。 |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 | ||||
公安机关 | 71 |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 00114 | 60 |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 29 |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审核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十三条。 |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 | ||||
公安机关 | 72 |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 00115 | 61 |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二条。 |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保安服务公司 | ||||||
公安机关 | 73 |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 00116 | 30 |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74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00117 | 62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31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 | 23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六条。 2.《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2007年粤府令第119号)第四条。 | 申请开办营业性射击场的企业 | ||
公安机关 | 75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00118 | 1.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许可 | 63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32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 |||
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二级资质)许可 | |||||||||||||
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三级资质)许可 | |||||||||||||
4.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四级资质)许可 | |||||||||||||
5.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
公安机关 | 76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 | 00119 | 33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 | 企业 | ||||||
公安机关 | 77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 00120 | 34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三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78 | 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 | 00121 | 64 | 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 | 35 | 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九条。 |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 | ||||
公安机关 | 79 | 配售民用枪支许可 | 00122 | 65 | 配售民用枪支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十五条。 | 申请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 | ||||||
公安机关 | 80 |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 00123 | 66 | 跨省运输枪支、弹药许可 | 36 | 省内运输枪支、弹药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八、十一条。 | 申请运输枪支、弹药的企业和单位 | ||||
公安机关 | 81 | 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00124 | 67 | 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第二十一条。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五条。 | 应用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 ||||||
公安机关 | 82 | 弩的制造、购置、进口、运输审批 | 00125 | 1.弩的制造审批 | 68 | 弩的制造、购置、进口、运输审批 | 37 | 弩的制造、购置、进口、运输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 | 申请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弩的企业和单位 | |||
2.弩的购置审批 | |||||||||||||
3.弩的进口审批 | |||||||||||||
4.弩的运输审批 | |||||||||||||
公安机关 | 83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00126 | 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建设方案审批 | 38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及金库 | |||||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建设工程验收 | |||||||||||||
3.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 | |||||||||||||
4.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 | |||||||||||||
公安机关 | 84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00127 | 69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三十、三十一条。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公安部令第129号)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 企业 | ||||||
公安机关 | 85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00129 | 70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核准 | 39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24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五十条。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第八、十条。 | 企业、个人 | ||
公安机关 | 86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 00130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40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 25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修订)第十三、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公安机关 | 87 |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 00131 | 41 |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 26 |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 企业、个人 | ||||
公安机关 | 8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00132 | 4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2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公安机关 | 89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00133 | 43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28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十五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公安机关 | 90 | 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 00134 | 71 | 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的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 44 | 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八、十一条。 | 合法获准配置民用枪支的企业和单位 | ||||
公安机关 | 91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00135 | 45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跨区域运输许可 | 29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公安机关 | 92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00136 | 30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六、三十九条。 2.《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五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公安机关 | 93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00137 | 31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二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公安机关 | 94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 00138 | 32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二十六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公安机关 | 95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 00139 | 33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公安机关 | 96 |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00140 | 46 | 大型活动(I、II级)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34 | 大型活动(Ⅲ、IV级)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三十二、三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 24284—2009)。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公安机关 | 97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00141 | 47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35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七十二、七十三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98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00142 |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摩托车) | 48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36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九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四十八、五十四条。 | 个人 | |||
2.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汽车) | |||||||||||||
公安机关 | 99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00143 | 49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37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初审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十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0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00144 | 50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38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第四条。 3.《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粤府令第108号)第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1 | 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 00145 | 39 | 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2000年民政部、公安部令第20号)第三条。 3.《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1997年粤府令第33号)第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2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00147 | 51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40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十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 | ||||
公安机关 | 103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00148 | 72 | 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52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41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第六、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公安部令第8号)第七条。 | 社会组织、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4 | 外国人签证延期、变更、换发和补发 | 00151 | 73 |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和补发 | 53 | 外国人入境后申请延期、变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二十九、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5 | 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境许可 | 00152 | 1.港澳居民、华侨出境许可 | 74 | 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境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 港澳居民、华侨 | |||||
2.台湾居民出境许可 | 台湾居民 | ||||||||||||
公安机关 | 106 | 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 | 00153 | 75 | 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 | 54 | 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二十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07 | 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 | 00154 | 42 | 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2000年公安部令第47号)第四条。 | 企业、个人 | 各地边防大队核发 | |||||
公安机关 | 108 | 港、澳、台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许可 | 00156 | 55 | 港、澳、台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2号)第十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检查站办理 | |||||
公安机关 | 109 | 上下外国船舶许可 | 00157 | 56 | 上下外国船舶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2号)第十二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检查站办理 | |||||
公安机关 | 110 | 出海船民证核发 | 00158 | 43 | 出海船民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2000年公安部令第47号)第五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核发 | |||||
公安机关 | 111 | 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 | 00159 | 44 | 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2000年公安部令第47号)第二十三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核发 | |||||
公安机关 | 112 | 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 | 00160 | 45 | 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2001年公安部令第63号)第十一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边防工作站核发 | |||||
公安机关 | 113 | 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 | 00161 | 46 | 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2001年公安部令第63号)第十四条。 | 个人 | 各地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核发 | |||||
公安机关 | 114 | 船舶搭靠外轮许可 | 00162 | 57 | 船舶搭靠外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2号)第二十条。 | 企业、个人 | 各地边防检查站办理 | |||||
公安机关 | 115 |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登记 | 00163 | 58 |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登记 | 1.《临时出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公安部令第90号)第三、二十条。 2.《关于做好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8号)。 | 港澳台地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申请人 | ||||||
公安机关 | 116 | 因私出国护照审批 | 00165 | 76 | 省直属单位、中直驻穗机构人员因私出国护照审批 | 59 | 因私出国护照审批 | 47 | 因私出国护照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 内地居民 | ||
公安机关 | 117 | 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 | 00166 | 77 | 省直属单位、中直驻穗机构人员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签发 | 60 | 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 | 48 | 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核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3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 内地居民 | ||
公安机关 | 118 | 港澳台地区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 | 00167 |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78 | 港澳台地区居民来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 | 61 | 港澳台地区居民来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 | 49 | 港澳台地区居民来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 |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3号)第十三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 | 港澳台居民 | |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
公安机关 | 119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核 | 00168 | 79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十七条。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第五条。 | 外国人 | 市公安机关受理 | |||||
公安机关 | 120 | 台湾居民定居审核、审批 | 01077 | 80 | 台湾居民来我省定居审核、审批 | 62 | 台湾居民来我省定居审核 |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3号)第十七条。 2.《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第五条。 | 台湾居民 | 市、县公安机关受理 | |||
公安机关 | 121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 | 00169 | 1.省内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 | 81 | 《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 | 63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初审 |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粤公通字〔2002〕177号)第二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
2.省外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 | |||||||||||||
公安机关 | 122 |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 | 00170 | 82 | 省直属单位、中直驻穗机构人员赴港澳定居审批 | 64 |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审批 | 50 |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审核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五、六、七、十二条。 2.《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23 | 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发 | 00171 | 65 | 《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八条。 2.《关于整顿警车和加强对警报器标志灯具管理的补充通知》(粤公(交)字〔1991〕801号)第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办〔2015〕8号)。 | 森林防火、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车辆 | ||||||
公安机关 | 124 | 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审核 | 00172 | 83 | 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审核 | 66 | 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第十五、十六条。 | 外国人(加入、恢复国籍)、中国公民(退出中国国籍) | 市、县公安机关受理 | |||
公安机关 | 125 | 民用枪支制造、配售的年度限额审核 | 00173 | 1.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审核 | 84 | 民用枪支制造、配售的年度限额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十六条。 | 获得许可的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 | |||||
2.配售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审核 | |||||||||||||
公安机关 | 126 | 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及驾驶人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00174 | 1.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及驾驶人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一次性进出广东的香港小汽车管理业务) | 85 | 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及驾驶人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2.《临时出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公安部令第90号)。 3.《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 香港一次性临时来粤车辆及驾驶人 | |||||
2.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及驾驶人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一次性进出香港的广东小汽车管理业务) | 广东一次性临时赴港车辆及驾驶人 | ||||||||||||
公安机关 | 127 | 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核发 | 00175 | 86 | 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七条。 | 合法获准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个人 | ||||||
公安机关 | 128 |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 00178 |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审核 | 87 | 500万元以上或一级风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 67 | 500万元以下或二级风险(含)以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 51 |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粤公通字〔2002〕177号)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条。 3.《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9年粤府令第132号)第三、十四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 | |||||||||||||
公安机关 | 129 |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核 | 00180 | 68 |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八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获得许可的营业性射击场 | ||||||
公安机关 | 130 |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00183 | 69 |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公安部令第42号)第二条、六条、。 3.《关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防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85〕10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同意更改深圳市沙头角镇、珠海市茂生围边防禁区名称的批复》(粤公通字〔2000〕333号)。 | 个人 | 由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边防第五支队(珠海),边防第六支队(深圳)实施 | |||||
公安机关 | 131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00187 | 52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1.《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06年)第八条。 2.《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2009年)第十六条。 3.《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1997年粤府令第33号)第三条。 | 个人 | 广州、深圳地区实施 | |||||
公安机关 | 132 | 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签发 | 01078 | 1.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 88 | 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签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2.《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 外国人 | |||||
2.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 |||||||||||||
公安机关 | 133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01079 | 70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53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八条。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五条。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公安机关 | 134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01080 | 71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54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35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01081 | 72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55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四十九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36 | 特殊需要明火作业许可 | 01082 | 73 | 特殊需要明火作业许可 | 56 | 特殊需要明火作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单位、个人 | ||||
公安机关 | 137 | 临时入境许可 | 01083 | 74 | 临时入境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二十三条。 | 个人 | ||||||
公安机关 | 138 |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 01084 | 89 |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 75 |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三十七、四十八条。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 | ||||
公安机关 | 139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01085 | 76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公安部令第42号)第二条。 | 个人 | ||||||
国家安全机关 | 140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00194 | 90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77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广东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3年粤府令第193号)第二条。 |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
民政部门 | 141 | 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 00195 | 1.地名命名核准 | 91 | 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核准 | 78 | 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 57 | 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行发〔1996〕17号)第七、十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地名更名核准 | |||||||||||||
民政部门 | 142 |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00196 | 92 | 公开出版的全省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79 | 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58 | 公开出版的全县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二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民政部门 | 143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00197 |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93 | 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80 | 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59 | 县级以下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六、七、十一、二十、二十一条。 2.《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5年)第十一、十四、十五、十六条。 | 成立登记的审批对象为发起人;变更、注销的审批对象为社会团体 | |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
民政部门 | 144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00198 |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94 | 省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8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60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八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五、六、十二、十五、十六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8号修订)第四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第二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
民政部门 | 145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00199 | 1.基金会设立登记 | 95 | 基金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 82 |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1.《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第13项。 | 基金会 | |||
2.基金会变更登记 | |||||||||||||
3.基金会注销登记 | |||||||||||||
民政部门 | 146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00200 | 96 | 省管权限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83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61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八、九、十条。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粤民发〔2014〕164号)第九、十条。 |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个人、单位或组织 | ||
民政部门 | 147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00201 | 1.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 84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审批 | 62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和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审批 |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八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单位、个人 | |||
2.建设骨灰堂审批 | |||||||||||||
3.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
4.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 |||||||||||||
民政部门 | 148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00202 | 85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 | ||||||
司法行政部门 | 149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00213 | 1.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 97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86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订)第十、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司法部令第125号修正)第十二、十三、十六、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3.《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司法部令第120号)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 律师事务所 | |||
2.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 |||||||||||||
3.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审核 | |||||||||||||
4.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审核 | |||||||||||||
5.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审核 | |||||||||||||
6.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审核 | |||||||||||||
7.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审核 | |||||||||||||
8.增加派驻分所律师审核 | |||||||||||||
9.撤回派驻分所律师审核 | |||||||||||||
10.律师事务所分立、合并审核 | |||||||||||||
1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补证、换证审核 | |||||||||||||
12.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审核 | |||||||||||||
13.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审核(含新设、名称变更)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0 | 律师执业许可 | 00214 | 1.专职律师执业许可 | 98 | 律师执业许可 | 87 | 律师执业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订)第六条。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司法部令第112号)第十、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 3.《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3年司法部令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第70项。 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8年司法部令第115号)第六条。 6.《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九、十、十一、十五条。 | 个人 | |||
2.兼职律师执业许可 | |||||||||||||
3.港澳台居民律师执业许可 | |||||||||||||
4.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许可 | |||||||||||||
5.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审核 | |||||||||||||
6.律师执业变更审核 | |||||||||||||
7.律师执业证书注销审核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1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00215 |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初审 | 99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8号)第八、十二、十三、十四条。 2.《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2001年司法部令第83号)。 | 外国律师事务所 | |||||
2.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名称变更初审 | |||||||||||||
3.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增加新任代表初审 | |||||||||||||
4.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减少代表初审 | |||||||||||||
5.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合并、分立初审 | |||||||||||||
6.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注销初审 | |||||||||||||
7.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代表注销初审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2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核 | 00216 | 1.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审核 | 100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核 |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8号)第三十四条。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司法部令第131号修正)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第6项。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 | |||||
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名称变更审核 | |||||||||||||
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增加新任代表审核 | |||||||||||||
4.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减少代表审核 | |||||||||||||
5.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合并、分立审核 | |||||||||||||
6.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注销审核 | |||||||||||||
7.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代表注销审核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3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 00218 | 1.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 | 101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 88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初审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第三、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司办〔2014〕234 号)。 | 司法鉴定机构 | |||
2.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3.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4.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延续登记 | |||||||||||||
5.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 | |||||||||||||
6.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4 | 司法鉴定人登记 | 00219 | 1.司法鉴定人执业准予登记 | 102 | 司法鉴定人登记 | 89 | 司法鉴定人登记初审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第三、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 个人 | |||
2.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 | |||||||||||||
3.司法鉴定人执业延续登记 | |||||||||||||
4.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5 | 公证员执业审核 | 00221 | 103 | 公证员执业审核 | 90 | 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 63 | 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第二十一条。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条。 | 个人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6 | 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 00223 | 104 | 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第十条。 | 仲裁委员会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00224 | 9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 | 个人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8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境内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审核 | 00226 | 1.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境内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审核 | 105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境内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审核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2012年司法部令第126号第五次修正)第七、八条。 | 香港、澳门及广东省内律师事务所 | |||||
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境内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续延审核 | |||||||||||||
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境内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注销审核 | |||||||||||||
司法行政部门 | 159 |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 | 00233 | 106 | 法律职业资格复审 | 92 | 法律职业资格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令第74号)第四、六、七、八条。 | 个人 | ||||
财政部门 | 16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 00237 | 107 | 省级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 93 | 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8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财政部门 | 16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00238 | 1.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108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94 | 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第三条。 |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 | |||
2.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第三条。 3.《财政部关于适当简化港澳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财会〔2012〕16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第三点。 | 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 |||||||||||
财政部门 | 162 | 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 | 00240 | 1.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含分支机构) | 109 | 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审批 |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财政部令第64号)第三条、第四条。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 |||||
2.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含分支机构) |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财政部令第64号)第三、十六、二十九、三十三条。 | 所辖区域内所有资产评估机构 | |||||||||||
3.资产评估机构注销(含分支机构) |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财政部令第64号)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 所辖区域内所有资产评估机构 | |||||||||||
财政部门 | 163 | 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设立审批 | 00241 | 1.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 110 | 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4号)第十三、二十二条。 | 申请人(注册会计师) | |||||
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 | 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 | ||||||||||||
财政部门 | 164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00242 | 1.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111 | 省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95 | 市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64 | 县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修订)第九、三十六条。 | 申请人 | |
2.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财政部门 | 165 |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00256 | 96 |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65 |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2008年粤府令第125号)。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27号)第三条。 | 企业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66 |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00257 | 1.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 | 112 | 省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97 | 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八、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 |||||||||||||
3.学校举办者的变更审批 | |||||||||||||
4.学校名称的变更审批 | |||||||||||||
5.学校类别的变更审批 | |||||||||||||
6.学校到期换证审批 | |||||||||||||
7.办学许可证注销审批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67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00258 | 1.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 98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66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 |||||||||||||
3.学校举办者的变更审批 | |||||||||||||
4.学校名称的变更审批 | |||||||||||||
5.学校职业(工种)及层次的变更审批 | |||||||||||||
6.学校到期换证审批 | |||||||||||||
7.办学许可证注销审批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68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设立审批 | 00259 | 113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 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第二十七条。 | 外国教育机构同在广东省内登记的中国教育机构在广东省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69 | 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00260 | 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99 | 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67 | 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四十条。 | 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变更审批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0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00261 | 1.办理《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书》,同时授予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标牌 | 114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100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六十九条。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三、十条。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
2.鉴定机构名称、地址变更审批 | |||||||||||||
3.鉴定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审批 | |||||||||||||
4.鉴定资质延续审批 | |||||||||||||
5.鉴定职能注销审批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1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00263 | 101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68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条。 2.《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第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2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00264 | 1.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新办就业证) | 102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四、七、十二、十三、十四条。 4.《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劳社〔2005〕133号)第四点。 | 用人单位 | |||||
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延期) | |||||||||||||
3.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变更) | |||||||||||||
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补办) | |||||||||||||
5.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迁转) | |||||||||||||
6.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注销)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3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 00265 |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核发 | 103 | 外国人就业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修正)第五、十二、十四、十六、十九、二十七条。 | 用人单位 | |||||
2.外国人就业证新办 | |||||||||||||
3.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 |||||||||||||
4.外国人就业证变更 | |||||||||||||
5.外国人就业证补发 | |||||||||||||
6.外国人就业证注销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4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00266 |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 | 104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69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六条。 | 企业 | |||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 | |||||||||||||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 |||||||||||||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75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 01086 | 115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9项。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5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一条。 3.《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七条。 4.《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劳动保障部、工商管理局令第14号)第三条。 5.《广东省人才市场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三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
国土资源部门 | 176 | 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审核 | 00290 | 116 | 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三十条。 2.《关于我省航空摄影申报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826号)。 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转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总参测绘局<关于推进军地测绘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1〕228号)。 | 承担基础航空摄影任务的测绘单位 | ||||||
国土资源部门 | 177 |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 00291 | 117 |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省直部门、军队设立测量标志和国家、省基础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 105 |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3号)第十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单位或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78 | 探矿权审批 | 00292 | 1.探矿权转让审批 | 118 | 探矿权审批 | 106 | 探矿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第三、六、七、十二条。 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四条。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四条。 4.《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五条。 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六条。 6.《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探矿权转让、受让人;探矿权申请人;探矿权人 | |||
2.探矿权新立登记 | |||||||||||||
3.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 | |||||||||||||
国土资源部门 | 179 | 采矿权审批 | 00295 | 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119 | 采矿权审批(国家授权省审批矿产、金属矿产和跨地级市开采项目) | 107 | 采矿权审批 | 70 | 采矿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二十八、三十六、三十七条。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七条。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第十二条。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7.《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国函〔2013〕9号)。 | 采矿权人 | |
2.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发证 | |||||||||||||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 | |||||||||||||
4.采矿权转让审批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0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00297 | 120 | 省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08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7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二、四、六条。 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第二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1 |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00298 | 109 |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72 |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十二、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十八、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六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2 | 临时用地审批 | 00300 | 110 | 临时用地审批 | 73 | 临时用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3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00301 |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111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74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1号)第三、五、六条。 | 法人、自然人 | 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 ||
2.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4 |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确认 | 00303 | 75 |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验收确认 | 1.《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五、十一、十三、二十八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5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00305 | 112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76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三、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6 | 地图审核 | 00306 | 121 | 地图审核 | 113 | 地图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四十条、四十一条。 2.《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4号)第十八条。 3.《广东省测绘条例》(2011年修订)第四十条。 4.《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0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4号)第六条。 | 单位或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7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00307 | 1.本省申请人申请外省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122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114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77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三、十七、十八条。 3.《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第六条。 4.《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国发〔1983〕192号)第八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外省申请人申请本省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
3.本省申请人申请本省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
4.本省申请人申请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
5.对国外或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审批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8 | 测绘资质核准 | 00308 | 1.甲级测绘资质初审 | 123 | 乙、丙级测绘资质核准及甲级测绘资质初审 | 115 | 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2.《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年〕31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乙、丙级资质初审为委托事项 | ||
2.乙级测绘资质核准 | |||||||||||||
3.丙级测绘资质核准 | |||||||||||||
4.丁级测绘资质核准 | |||||||||||||
国土资源部门 | 189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00309 | 124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116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78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0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00314 | 125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 项目建设单位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1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 00325 | 126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十条。 2.《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第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2 | 测绘作业证核发 | 00327 | 1.甲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127 | 甲、乙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117 | 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2.《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测法字〔2004〕5号)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通过测绘资质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 |||
2.乙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
3.丙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
4.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3 | 中央和省财政投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01087 | 128 | 中央和省财政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118 | 中央和省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8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97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1〕186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3〕233号)。 |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4 | 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 01088 | 129 | 中央和省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 119 | 市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 79 | 县财政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一、三十三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第二十条。 3.《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46号)第十四条。 4.《关于印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1号)。 5.《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第二十八条。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89号 )。 7.《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农〔2008〕190号)第十九条。 |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5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 01089 | 130 | 省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 | 120 | 市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 80 | 县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第三条。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二条。 |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6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01090 |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 121 |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第十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8项。 4.《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9〕544号)第一条。 |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批 | |||||||||||||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 | |||||||||||||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7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 01091 | 122 | 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第十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9项。 4.《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9〕544号)第一条。 |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8 |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01092 | 123 | 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1.《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520号令)第八条。 2.《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国土资源部门 | 199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01093 | 124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81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 公民 | ||||
国土资源部门 | 2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 | 01094 | 82 |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一条。 2.《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4项。 | 土地使用者 | ||||||
国土资源部门 | 201 |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01095 | 125 |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83 |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
国土资源部门 | 20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 01096 | 12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 8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 法人,其他组织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3 | 设立和取消核电厂和核热电厂限制发展区审批 | 00331 | 131 | 设立和取消核电厂和核热电厂限制发展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二、十三条。 | 民用核设施中的核电厂和核热电厂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00332 | 13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核技术应用,铀(钍)矿的开发、关闭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 12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8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第三、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5.《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5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00334 | 133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128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86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第三、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第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十七条第三款。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6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335 |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 13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129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初审 | 87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七条。 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十八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企业 | |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 |||||||||||||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7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 01097 | 88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七条。 | 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8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353 | 130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89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二十二条。 | 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09 | 固体废物转移许可 | 00336 | 135 |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 131 |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三、五十九条。 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 转移危险废物的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0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 00337 | 1.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 136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Ⅰ、Ⅱ类射线装置;甲、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许可) | 132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应用项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第二十八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五、六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延续) | |||||||||||||
4.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增项) | |||||||||||||
5.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注销)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1 | 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审批 | 00338 | 137 | 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审批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2 |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 00341 | 133 |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三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3 | 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 00342 | 134 | 省、市管权限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 90 | 县管权限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 1.《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4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 00343 | 135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 91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第三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5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00344 | 136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92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第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6.《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6 | 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 | 00345 | 137 | 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7 |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 00346 | 138 |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 93 |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初审 | 1.《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二十九条。 2.《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粤府令第135号)第三、四、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8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 00347 | 139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 94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第十九条。 2.《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年粤府令第199号)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19 |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 00348 | 140 |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 95 |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04年修正)第十七条。 | 施工单位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0 |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 00349 | 141 |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 96 |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第三十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04年修正)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1 | 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 00350 | 142 | 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 97 | 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四、二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2 |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 | 00351 | 143 |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 | 98 |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 | 事业单位、企业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3 |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 00352 | 144 |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十五条。 | 企业、个人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24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00356 | 145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六条。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2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00360 | 138 | 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 | 146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七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18号)第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建设单位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26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00361 | 1.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 139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147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子项1、2为省级审批事项。子项3、4、5、6为市级审批事项 | ||
2.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核准 | |||||||||||||
3.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 |||||||||||||
4.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核准 | |||||||||||||
5.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核准 | |||||||||||||
6.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27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00362 | 1.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核准 | 140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148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100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八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正)第七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八、九条。 5.《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粤府令第128号)第四项。 6.《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企业 | 子项1、2、3为省、市级审批事项。子项4、5为县级审批事项 |
2.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核准 | |||||||||||||
3.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丙级资质核准 | |||||||||||||
4.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
5.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2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363 | 14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四条。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五条。 | 建筑施工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29 | 建设执业资格变更、注销注册 | 00364 |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变更注册 | 142 | 建设执业资格变更、注销注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十四条。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七、九条。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七条。 4.《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47号)第七条。 5.《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0号)第八条。 6.《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规〔2003〕47号)第三条。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1号)第八条。 8.《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 |||||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销注册 | |||||||||||||
3.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 | |||||||||||||
4.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 |||||||||||||
5.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 | |||||||||||||
6.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 |||||||||||||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 | |||||||||||||
8.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 | |||||||||||||
9.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 |||||||||||||
10.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 | |||||||||||||
11.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 | |||||||||||||
12.注册城市规划师注销注册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0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00365 |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首次申请) | 149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增项) | |||||||||||||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延期) | |||||||||||||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变更) | |||||||||||||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遗失补办)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1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00366 | 150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2年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关于下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622号)。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2 |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 00367 | 1.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151 |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 101 |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3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00368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 | 152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02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建设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审核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4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00369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 153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03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四十三、四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 |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 |||||||||||||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 | |||||||||||||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路开设路口)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5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00370 | 15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0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一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五十一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6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 00371 |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 155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 105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 | |||||||||||||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7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00372 | 156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106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九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8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00373 |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157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107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六十条。 | 法人、自然人 | 和国土部门共同实施 | ||
2.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39 |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 00374 | 158 |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 108 |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0 |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 00375 | 159 |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 109 |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2005年)第三、四条。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1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00376 | 1.商品房预售许可(首次办理) | 160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110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七、四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四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正)第七条。 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四、六、七、十三条。 | 企业 | |||
2.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2 | 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 | 00379 | 161 | 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 | 111 | 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四条。 | 建设单位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3 | 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00380 | 162 | 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112 | 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三十四条。 | 单位、个人 | 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4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00382 | 163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113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 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5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00383 | 16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1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十七、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其他组织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6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385 | 165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115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十五条。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7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00386 | 166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116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五。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8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 | 00387 | 167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 | 1.《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八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建部令第22号)第十一条 3.《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49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00390 | 168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17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三十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0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00391 | 169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118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1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00392 | 170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119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2 |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 | 00393 | 171 |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 | 120 |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七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四条。 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九、三十条。 4.《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一条。 5.《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第二点(九)。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00394 | 1.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 | 17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12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 |||||||||||||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4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00396 |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14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122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第四十九、五十条。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 第四、五条。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77号) 第四、五、六、七、十四、十五条。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一条。 6.《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粤府令第128号)第一项。 7.《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2012年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正在推进落实。 | ||
2.转报国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初审 | |||||||||||||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5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00397 | 173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123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6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00398 | 144 | 省属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174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九条。 3.《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第三条。 | 建设单位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7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00399 | 145 | 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 | 175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124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七、三十二、三十三条。 | 建设单位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8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 01098 | 1.转报国家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初审 | 146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 176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号)第二条。 3.《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 企业 | 2012年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正在推进落实。 | ||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59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 01099 |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核准 | 147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第八条。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51号)。 | 企业 | 2012年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正在推进落实。 | ||||
2.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核准 | |||||||||||||
3.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0 | 转报国家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初审 | 01100 | 148 | 转报国家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二十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十六条。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1 | 转报国家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 | 01101 | 149 | 转报国家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 | 1.《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二条。 2.《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四条。 | 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2 |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 01102 | 177 |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 125 |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3 |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 01103 | 178 |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二十一、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九条。 | 无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4 | 建设工程验线 | 01104 | 179 | 建设工程验线 | 126 | 建设工程验线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五条。 | 无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5 |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准 | 01105 | 180 |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八条。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第二条、第三条。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6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01106 | 181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127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 2.《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单位、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7 | 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 | 01107 | 182 | 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 |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第7项,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拟申报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的项目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8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01108 |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 183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1,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4 第67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已明确为后置审批。 | 企业 | |||||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 | |||||||||||||
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延期审批 | |||||||||||||
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增加服务内容审批 | |||||||||||||
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处理许可变更审批 | |||||||||||||
6.城市生活垃圾准运审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69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 | 01109 | 184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八条、第九条 2.《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单位 | 深圳地区实施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0 |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 01110 | 185 |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 128 |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年)第二十三条。 | 单位 | 深圳地区实施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1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01111 | 186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129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 2.《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建设部令第118号)第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2 | 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核准 | 01112 | 187 | 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核准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 单位、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3 | 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审批 | 01113 | 188 | 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审批 | 130 | 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审批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第四款。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4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00475 | 189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131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 | 企业、个人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管、环卫、园林绿化、供水、排水)部门 | 275 | 停止供水审批 | 00480 | 190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 132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76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00406 | 1.省市际客运班车企业经营审批 | 150 | 从事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审批 | 191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133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十、十一、五十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二次修正)第十二、十九、六十二条。 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七条、第九条。 | 企业 | |
2.省市际客运包车企业经营审批 | |||||||||||||
3.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审批 | |||||||||||||
4.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77 |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00407 | 1.从事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151 | 本省及外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192 | 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134 | 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十一、十九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二次修正)第十九、六十二条。 | 企业 | |
2.从事省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
3.从事省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 | |||||||||||||
4.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
5.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78 | 港澳航线水路运输许可业务审核 | 00408 | 1.经营港澳航线水运企业许可业务(不含经营旅客及单船1千载重吨以上危险品、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 | 152 | 广东省至香港、澳门航线水路运输及在航香港、澳门航线船舶变更船舶数据后继续从事香港、澳门航线运输审批 | 193 | 港澳航线水路运输许可业务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航行港澳船舶的通知》(厅运字〔1992〕57号)。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广东部分港澳航线水路运输业务事项的函》(厅函水〔2014〕48号)。 | 企业 | |||
2.港澳航线船舶运力许可业务(普通货物及单船1千载重吨以下危险品、集装箱货物船舶运力) | |||||||||||||
3.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许可业务(含在航港澳航线船舶续期、变更船舶数据)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79 |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中资、自贸区外资) | 00409 | 153 |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中资、自贸区外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二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0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审批 | 00410 | 1.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审批 | 154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审批 | 194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十三条。 2.《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2007年)第九条。 3.《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交通部公告第5号)。 | 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港口岸线使用延期 | |||||||||||||
3.港口岸线使用人变更 | |||||||||||||
4.港口岸线使用证的注销 | |||||||||||||
5.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深水岸线初审 | |||||||||||||
6.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延期 | |||||||||||||
7.港口深水岸线使用人变更 | |||||||||||||
8.港口深水岸线使用证注销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1 |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 00411 | 1.Ⅰ至Ⅵ级(含Ⅵ级)航道和沿海航道上修建跨河建筑物审批 | 155 |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 195 |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第二十八条 2.《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1995年)第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Ⅰ至Ⅵ级(含Ⅵ级)航道和沿海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物审批 | |||||||||||||
3.Ⅰ至Ⅵ级(含Ⅵ级)航道和沿海航道上修建过河建筑物审批 | |||||||||||||
4.Ⅰ至Ⅵ级(含Ⅵ级)航道和沿海航道上修建临河建筑物审批 | |||||||||||||
5.Ⅶ级(含Ⅶ级)以下航道上修建跨河建筑物审批 | |||||||||||||
6.Ⅶ级(含Ⅶ级)以下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物审批 | |||||||||||||
7.Ⅶ级(含Ⅶ级)以下航道上修建过河建筑物审批 | |||||||||||||
8.Ⅶ级(含Ⅶ级)以下航道上修建临河建筑物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2 | 航道范围內开采河砂、砂石、砂金审批 | 00412 | 196 | 航道范围內开采河砂、砂石、砂金审批 | 1.《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1995年)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3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00413 | 1.通航水域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建筑物(设施)等水下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197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1.《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1995年)第十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通航水域进行测量、挖泥(采砂)、打捞、钻探、打桩、爆破、倾倒弃渣土及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4 | 设置专用航标和搬迁、拆除或者调整航标审批 | 00414 | 1.设置专用航标审批 | 198 | 设置专用航标和搬迁、拆除或者调整航标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7号)第六条。 2.《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年粤府令第110号)第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搬迁、拆除或者调整航标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5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00415 | 1.超限运输车辆跨省行驶公路审批 | 156 | 超限运输车辆跨省、市公路行驶公路审批 | 199 | 超限运输车辆在相邻两市间以及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行驶公路审批 | 135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超限运输车辆跨市行驶公路审批 | |||||||||||||
3.超限运输车辆跨县行驶公路审批 | |||||||||||||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6 |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 00416 |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157 | 占用、挖掘省管高速公路审批 | 200 | 占用、挖掘市管公路审批 | 136 | 占用、挖掘县管公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八、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 | |||||||||||||
5.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
6.封闭公路半幅以上路面施工审批 | |||||||||||||
7.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 | |||||||||||||
8.公路拆除分隔带审批 | |||||||||||||
9.建设工程占用公路使公路改线审批 | |||||||||||||
10.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7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00417 | 1.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158 | 在省管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201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137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公路国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3.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8 | 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00418 | 159 | 在省管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202 |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138 |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89 |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00419 | 160 | 省管高速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203 |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139 |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0 | 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 00420 | 1.更新采伐省管高速公路护路林审批 | 161 | 更新采伐省管公路护路林审批 | 204 | 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 140 | 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更新采伐省管非高速公路国道护路林审批 | |||||||||||||
3.更新采伐省管非高速公路省道护路林审批 | |||||||||||||
4.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1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立项和收费年限审核 | 00423 | 1.收费立项审核 | 162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立项和收费年限审核 | 205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立项和收费年限初审 | 141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立项和收费年限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五十八、五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7项: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156项:收费公路的立项审核。 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条。 | 机关、企业 | |
2.收费年限审核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2 | 出入境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证及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准 | 00424 | 163 | 出入境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证及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准 | 1.《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2.《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粤府办〔2002〕39号)第六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3 | 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00425 | 1.公路控制性先行工程施工许可 | 164 | 省管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206 | 市管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142 | 县管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条。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交通运输部修正)第二十四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2.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4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00426 | 1.公路工程监理机构丙级资质认定 | 165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交通部令第5号)第四、九条。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6.《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 企业 | |||||
2.水运工程监理机构丙级资质认定 | |||||||||||||
3.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 | |||||||||||||
4.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 | |||||||||||||
5.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5 | 水路运输许可 | 00427 | 166 | 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 | 207 | 水路运输许可 | 143 | 水路运输许可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条。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第十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6.《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水路运输部分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通知》(粤交水〔2013〕107号)。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6 | 道路货物运输许可 | 00428 | 208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144 | 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第十二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7 | 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 | 00429 | 209 | 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 | 1.《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第十二条。 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令第4号修正)第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8 | 港口经营许可 | 00430 |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 167 |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 210 | 港口经营许可 | 145 | 港口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第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 |||||||||||||
3.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 | |||||||||||||
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 |||||||||||||
5.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 | |||||||||||||
6.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 | |||||||||||||
7.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299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00431 | 146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0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00432 | 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 | 147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 |||||||||||||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 |||||||||||||
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 |||||||||||||
5.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 | |||||||||||||
6.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1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00434 | 148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九、四十条。 | 企业、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2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00435 | 211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149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45号)第十一条。 | 企业、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3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00436 | 212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50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第三、六条。 2.《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45号)第十九条。 | 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4 | 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 00437 | 213 | 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 151 | 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第十一、十二条。 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38号)第七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5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00438 | 214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二十二、二十三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第六、八条。 | 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6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00439 | 215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四、六、二十四、四十四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第八条。 | 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7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 | 00440 | 216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 | 152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8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 | 00441 | 217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 | 153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09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00442 | 218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十二条。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企业 | 市级为委托事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0 |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00444 | 168 | 省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219 |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54 | 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5号)第十一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八条。 4.《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5号)第十八条。 5.《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三条。 6.《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7.《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公路字〔2003〕439号)第一条。 8.《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第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1 |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00447 | 1.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 | 169 | 省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 | 220 |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155 | 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5号)第十一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九条。 5.《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5号)第十八条。 6.《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二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2.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2 | 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00448 |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70 | 省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221 | 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56 | 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三、六、十七条。 3.《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05年交通部令第2号)第六条。 4.《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交通部令第1号)第五条。 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十一条。 6.《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2.水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3 | 公路收费站定址、迁移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核 | 00450 | 1.公路收费站定址审核 | 171 | 公路收费站定址、迁移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第六十、六十四条。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二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4.《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11号)第二十六条。 |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
2.公路收费站迁移审批 | |||||||||||||
3.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核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4 | 引航机构设置及其引航范围的设置 | 00453 | 172 | 引航机构设置及其引航范围的设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01年交通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 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4〕112号)。 | 事业单位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5 |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企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 | 00454 | 1.部管权限经营国际、国内、港澳台水运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核 | 173 | 部管权限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企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 | 222 | 部、省管权限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企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九、五十八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条。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第十条。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4号修正)第十二条。 6.《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2008年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8号)第五条。 | 企业 | |||
2.部管权限船舶运力许可的审核 | |||||||||||||
3.省管权限经营国际、国内、港澳台水运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核 | |||||||||||||
4.省管权限船舶运力许可的审核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6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00455 | 174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223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2.《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第七、八条。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7 | 经营国际海运辅助业的设立、变更、停业登记事项的审核 | 00456 | 175 | 经营国际海运辅助业的设立、变更、停业登记事项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水运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8 |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 00458 | 176 |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 224 | 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37项。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21项。 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令第4号修正)第四、十二条。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19 |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01114 | 177 |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225 |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核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 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20 | 公路建设项目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01115 | 178 | 国道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226 | 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157 | 县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公路和水运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4〕2414)。 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政府投资普通公路和水运项目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粤交规〔2014〕138号)。 5.《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 机关、事业单位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21 |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 | 01116 | 179 |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 个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22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乙丙级) | 01117 | 180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乙丙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交通部令第12号)第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23 | 省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01118 | 227 | 省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5项。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下放实施第40项。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第十四条。 | 申请水路运输经营的申请人 | ||||||
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港航)主管部门 | 324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01119 | 181 | Ⅰ至Ⅵ级(含Ⅵ级)航道和沿海航道上修建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228 | Ⅶ级(含Ⅶ级)以下航道上修建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第二十五条: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公布。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保养通航建筑物,保持其正常运行。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25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00460 | 182 | 省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229 |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158 | 县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1.《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三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26 | 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00461 | 183 | 迁移、损坏省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省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230 | 迁移、损坏市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159 | 迁移、损坏县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县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1.《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2.《关于发布<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水政资〔1995〕457号)第六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27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00462 | 231 | 在市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160 | 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28 | 取水许可 | 00463 |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184 | 取水许可审批 | 232 | 取水许可 | 161 | 取水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七、四十八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三、十、十一、十四条。 4.《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条。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条。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九、十条。 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5年水利部令第25号修订)第三、五条。 8.《水利部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4〕555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2.取水许可证核发 | |||||||||||||
3.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的取水许可初审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2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审批 | 00464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85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审批 | 23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审批 | 16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四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第二、八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四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修订)第八条。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00465 | 186 | 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234 | 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163 | 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改)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一条。 4.《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七、十二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1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00466 | 187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235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64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水利部令第46号修订)第六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2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00467 | 16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3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00469 | 188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236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166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改)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4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00470 | 189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237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167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十七条。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五、六条。 4.《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5 | 河道采砂许可 | 00472 | 238 | 河道采砂许可 | 168 | 河道采砂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 企业、个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6 | 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 00473 | 239 | 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 169 | 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五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六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审批部门为水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7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 00476 | 240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 170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改)第三十四条。 | 企业、个人 | 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8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00479 | 241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171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发〔1988〕74号)。 | 企业、个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39 | 水文测站设立、调整、撤销审批 | 00482 | 1.一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 | 190 | 水文测站设立、调整、撤销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四、十五条。 2.《广东省水文条例》(2014年修订)第八、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1.交通、航运、环境保护等需要设立水文测站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的意见。 2.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由省水文局实施。 | ||||
2.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40 | 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审核 | 00487 | 191 | 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初审 | 242 | 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初审 | 172 | 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改)第二十三条。 3.《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一、十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41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 | 01120 | 243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 | 173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六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 单位或个人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342 |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 | 01121 | 244 |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第五十三条。 2.《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年)第二十四条。 3.《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2008年深府令第18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 建设单位 | 深圳地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3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 | 00490 | 1.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新申请) | 192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农业部令第32号)第七、三十一条。 | 企业 | |||||
2.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续展) | |||||||||||||
3.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变更)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4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491 | 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93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及其亲本、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企业) | 245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 174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2.《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二十二条。 | 单位、个人 | |
2.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3.非主要农作物及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4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492 | 194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家畜遗传材料生产) | 246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父母代种禽场、种畜扩繁场、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 | 17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五条”。 3.《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粤府办〔2007〕107号)第八、十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行政许可第1项。 5.《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修订)第三条。 | 单位、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6 |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核准 | 00493 | 195 |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7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 | 00495 | 196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 |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09号修订)第十六条。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五条。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8 | 研制新兽药的临床试验审批 | 00496 | 197 | 研制新兽药的临床试验审批 | 1.《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八条。 2.《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55号)第三条。 | 新兽药研制者(含企业、科研机构、个人等)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49 |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497 | 1.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198 |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09号修订)第十五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条。 | 单一饲料生产企业 | |||||
2.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材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0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核发 | 00498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办理(新申请) | 199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核发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一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9号)第三条。 |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 |||||
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换发)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 00499 | 2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三十五条。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7号)第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2 | 国(境)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00500 | 201 | 国(境)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二条。 2.《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粤府令第64号)第十八条。 | 境外引种事业单位、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3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00501 | 1.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202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176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4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502 | 1.食用菌菌种(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203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 177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十四条。 | 企业 | |||
2.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5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503 | 1.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4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78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2.《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八条。 | 企业 | |||
2.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6 | 农药广告审批 | 00504 | 205 | 农药广告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农药广告审查办法》(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订)第四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7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00505 | 206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1.《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8 | 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 | 00506 | 207 | 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 | 1.《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50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依法从事动物疫病的研究、检测、诊断,以及菌(毒)种保藏等活动的单位,不包括广东省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59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00507 | 1.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 | 208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09号修订)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 |||||
2.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 | |||||||||||||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0 |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 00510 | 247 |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 1.《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三十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口岸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1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00512 | 209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2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00513 | 210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三十条。 | 单位、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3 |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 00514 | 211 |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 1.《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5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 单位、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4 | 涉农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 00520 | 248 | 涉农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 179 | 涉农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第九条。 | 单位、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5 | 大中型畜禽饲养场废水直排农田许可 | 00521 | 180 | 大中型畜禽饲养场废水直排农田许可 | 1.《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第十六条。 2.《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6 | 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及制成品农用许可证核发 | 00522 | 249 | 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及制成品农用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第二十条。 | 企业、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7 | 占用农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审核 | 00523 | 250 | 占用农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审核 | 181 | 占用农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审核 |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第十八条。 | 企业、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8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00524 | 251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182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七、八、十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第六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69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00525 | 252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183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一条。 2.《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粤府令第64号)第十三条。 | 单位、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0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00526 | 184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5号)第十八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1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00527 | 185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五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2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00528 | 186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九条。 | 企业、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3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00529 | 1.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187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2.《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5年)第十四条。 | 个人 | |||||
2.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核发 | |||||||||||||
3.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
4.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4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 00530 | 253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二十条。 2.《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第十、十四条。 3.《关于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权下放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2〕1345号)。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5 | 农药登记初审 | 00535 | 212 | 农药登记初审 | 《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第五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6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核 | 00536 | 1.申请进口生产用种子(苗)的审核 | 213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核 | 1.《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七条。 2.《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农业部令第14号)第四条。 | 企业、单位、个人 | |||||
2.申请出口农作物商品种子(苗)的审核 | |||||||||||||
3.向境外提供农作物(包括草类)种质资源的审核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7 | 进出口、转基因、外资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 00538 | 214 | 进出口、转基因、外资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一、六十二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九、二十六条。 | 企业、外资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8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539 | 215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41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79 |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 00541 | 216 |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 254 |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 188 |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 1.《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二十一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2008年粤府令第125号)。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0 | 农作物品种审定 | 00542 | 1.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 217 | 农作物品种审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 2.《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十八条、十九条。 | 个人、企业和科研育种单位 | |||||
2.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登记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1 | 肥料登记初审 | 00543 | 218 | 肥料登记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农业部令第32号)第十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2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 00549 | 255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 189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八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3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 01122 | 219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 256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 190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3.《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8号)第八条。 | 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4 | 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 01123 | 220 | 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 2.《草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5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01124 | 221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2.《草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6 | 草种进出口审批 | 01125 | 222 | 草种进出口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八条。 2.《草种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 企业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7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 01126 | 223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二条。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8 | 蚕品种审定 | 01127 | 224 | 蚕品种审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 2.《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一条。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389 |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批准 | 01128 | 225 |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批准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十一条。 | 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诊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研制和生产的单位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90 | 兽药经营许可 | 00509 | 1.兽药经营许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 257 | 兽药经营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 191 | 兽药经营许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 1.《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 | |||
2.兽药经营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9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00515 | 258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13号)第八、九条。 | 企业、个人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92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00516 | 1.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259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192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条。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个人 | |||
2.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
3.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
4.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93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00517 | 260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193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394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00518 | 261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194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八、四十一条。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十三、二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395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 00519 | 262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国函〔2013〕9号)。 | 企业、个人 | ||||||
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396 | 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 | 00534 | 1.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核 | 226 | 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十六条。 | 企业 | |||||
2.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审核 | |||||||||||||
3.与境外合作研究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397 | 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境审批 | 00550 | 227 | 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境审批 | 195 | 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398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00552 | 228 | 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263 | 进入林业系统省、市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196 | 进入林业系统县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下放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公布施行)第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50项: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下放到县级以上政府。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6.《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399 | 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 00554 | 229 | 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三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研究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0 | 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00555 | 1.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230 | 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264 | 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197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捕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六、十八、二十二、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二条。 4.《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二、十九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市级为委托事项,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
2.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
3.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 |||||||||||||
4.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
5.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
6.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
7.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 |||||||||||||
8.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1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00556 | 231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265 | 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198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七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五条。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第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市级为委托事项,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2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00557 | 199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八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3 | 进口无检疫对象林木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检疫审批 | 00558 | 232 | 进口无检疫对象林木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检疫审批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二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粤府令第64号)第十八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广东省范围内从事或经营范围包括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事业单位、企业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4 | 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 00560 | 233 | 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 266 | 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 200 | 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三十一条。 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改)第七条。 3.《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8年粤府令第48号)第十九条。 4.《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林〔2013〕43号)。 5.《广东省林业厅关于粤林〔2013〕43号文件延期的通知》(粤林〔2016〕20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5 | 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批 | 00561 | 234 | 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批 | 201 | 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七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6 | 申请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00563 | 235 | 申请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二条。 2.《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十一条。 | 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7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00564 | 236 | 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许可证核发 | 267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202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8 | 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 00565 | 1.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 | 237 | 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 268 |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203 |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六、十七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粤府令第106号)。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 6.《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
3.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09 |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00567 | 1.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238 |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269 |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204 |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七、十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林业部令第4号)第十五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粤府令第64号)第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植物检疫要求书》核发 | |||||||||||||
3.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0 | 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审批 | 00568 | 239 | 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审批 | 1.《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第二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1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 00570 | 1.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240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 270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 205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2.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种子企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3.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属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
4.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2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00571 | 241 | 省属国有林场木材运输证核发 | 271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206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五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3 | 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 | 00572 | 207 | 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 | 1.《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4 | 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 | 00573 | 208 | 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一条。 2.《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2003年修订)第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5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00574 | 272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209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十二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粤府令第64号)第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6 |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 00575 | 210 |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 1.《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7 | 申请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核 | 00577 | 1.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植物审核 | 242 | 申请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 |||||||||||||
3.出口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审核 | |||||||||||||
4.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 | |||||||||||||
5.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8 | 森林公园设立审批 | 00579 | 243 | 省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或撤销)的审批 | 273 | 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或撤销)的审批 | 1.《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九、十三、十九条。 2.《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19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00582 | 1.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 244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211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六、十七、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二、十六条。 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第五条。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4月30日国家林业局第37号令修改)第五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 ||
2.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的审核 | |||||||||||||
3.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0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核 | 00584 | 245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六条。 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条。 | 外国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1 | 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审核 | 00588 | 246 | 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审核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十一条。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2 |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 00591 | 247 |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14〕1号)。 3.《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造质函〔2004〕43号)。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45项。 | 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3 | 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除外) | 01129 | 212 | 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除外)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九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4 | “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 | 01130 | 274 | “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倒》(2012年修正) 第十七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个人 | 县(市、区)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5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 01131 | 248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 | 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6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01132 | 249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 种苗质量检验机构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7 | 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种质资源审批 | 01133 | 250 | 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种质资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八条。 | 单位或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8 |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01134 | 251 |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29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 01135 | 213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 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30 | 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审核 | 01136 | 1.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审核 | 252 | 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条。 | 单位、个人 | |||||
2.单位和个人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审核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31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01137 | 253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人工驯养繁殖所获的梅花鹿、鸵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尼罗鳄、湾鳄、暹罗鳄或其产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32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进出口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01138 | 1.在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年度限额内出口实验用猕猴、食蟹猴活体或其血清等实验材料审批 | 254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进出口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条第一款。 4.《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委托事项 | ||||
2.出口人工驯养繁殖来源的梅花鹿、马鹿、鸵鸟产品审批 | |||||||||||||
3.进口鳄类、鹿类皮张原料进行加工并再出口其加工产品审批 | |||||||||||||
4.出口加载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野生动物产品(熊类产品及象牙工艺品除外)审批 | |||||||||||||
5.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具(限利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陆生野生动物的皮张加工制作的皮包、皮鞋、皮带、皮表带)审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33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国家一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 01139 | 255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国家一级野生动物(梅花鹿、鸵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七条。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4月30日国家林业局第37号令修改)第五条。 3.《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委托事项 |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434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进出口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审批 | 01140 | 1.进口、再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 256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的进出口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条。 5.《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6.《国家林业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委托事项 | ||||
2.出口蝴蝶兰、大花蕙兰、卡特兰、文心兰、大戟科大戟属肉质植物、夹竹桃科棒锤树属植物、仙客来、猪笼草、瓶子草、扑蝇草等种(类)活体审批 | |||||||||||||
3.出口云木香、百合科芦荟属、仙人掌科、夹竹桃科火地亚属植物、天麻、西洋参及其产品审批 | |||||||||||||
4.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所列松茸及红松籽(仁)审批 | |||||||||||||
5.进口除大熊猫、虎、豹、象、熊、犀牛、麝、穿山甲、赛加羚羊以外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Ⅲ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针对自贸区企业) | |||||||||||||
6.出口人工繁育来源的虎纹蛙、鳄类、龟鳖类、梅花鹿、鸵鸟、马鹿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Ⅲ的非原产我国的羊驼、犀鸟活体及其产品审批(针对自贸区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35 | 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许可 | 00595 | 1.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许可 | 257 | 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许可 | 1.《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2009年修订)第三条。 2.《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实施细则》(2013年粤府令第179号)第三条、第四条。 | 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相关企业 | |||||
2.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许可 |
商务主管部门 | 436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00596 | 1.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 | 258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275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核 | 214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9号)第五条。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十六条。 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06年商务部令第7号)第四条、第三十七条。 4.《商务部关于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许可工作的通知》(商安管函〔2015〕679号)。 |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者 | 省级事项面向内、外资企业;市、县级事项面向外资企业 |
2.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经营者 | ||||||||||||
3.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经营者 | ||||||||||||
商务主管部门 | 437 | 进出口许可证核发 | 00597 | 1.进口许可证核发 | 259 | 进出口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第七条。 3.《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商务部令第27号)第五条。 4.《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11号)第五条。 5.《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商务部令第3号修改)第四条。 |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外资企业 | |||||
2.出口许可证核发 | |||||||||||||
商务主管部门 | 438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粤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00598 | 260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粤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粤常驻代表机构 | ||||||
商务主管部门 | 439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00599 | 276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修订)第五、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3.《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管理办法》(粤外经贸合字〔2014〕2号)第七条、八、九条。 | 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0 | 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 | 00600 | 1.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新申请审批 | 261 | 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条。 2.《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7号)第七条、第九条。 3.《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第十四条。 | 企业 | |||||
2.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换证审核 | 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1 |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00601 | 1.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262 |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277 |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五条。 2.《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6号)第五条。 3.《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4.《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国函〔2013〕9号)第23项。 5.《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13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98号)。 6.《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6号)第三条。 |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外资企业 | |||
2.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需进口纳入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范围产品的企业(单位)。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2 |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 00602 | 278 |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1号)第六、四十条。 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令第3号)第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3 |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 | 00603 | 1.限制类技术进口许可 | 263 |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 | 1.《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1号)第六、十一、十二、三十四条。 2.《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令第1号)第四、五条。 3.《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修订)第五条。 | 进口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技术的企业 | |||||
2.限制类技术出口许可 | 1.《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1号)第六条。 2.《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修订)第五条。 3.《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08年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第12号修订)。 4.《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13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98号)。 | 出口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限制出口技术的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4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 | 00604 |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审批 | 264 | 属省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 | 279 | 属市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 | 215 | 属县级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五条。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条。 3.《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外经贸部令第6号)第六条。 5.《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7.《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号)。 8.《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 | 外商投资企业 | |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 | |||||||||||||
3.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批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5 |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 00606 | 280 |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 216 |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审核 | 1.《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2012年修正)第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 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6 |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 | 00607 | 281 |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 | 217 |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审批 | 1.《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7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00608 | 1.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265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282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五、十六条。 4.《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第十五条。 | 企业、个人 | |||
2.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审批 | |||||||||||||
3.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终止审批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8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 00609 | 1.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 266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 283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修正)第十一条。 2.《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商务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十三条。 | 企业、个人 | |||
2.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 |||||||||||||
3.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变更核准 | |||||||||||||
4.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终止核准 | |||||||||||||
商务主管部门 | 449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 00610 | 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 267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八条。 | 企业、个人 | |||||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变更核准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0 | 钨品、锑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初审 | 00611 | 268 | 钨品、锑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一条。 2.《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21号)第五条。 | 出口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1 | 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 00612 | 1.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 | 269 | 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 284 | 属国家、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核 | 218 | 属国家、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条。 5.《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七条。 6.《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7.《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号)。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 国家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 |
2.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核 | |||||||||||||
3.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核 | |||||||||||||
4.属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 | |||||||||||||
5.属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核 | |||||||||||||
6.属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核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2 | 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分配 | 00615 | 270 | 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分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第十一、三十六条。 3.《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外经贸管发〔1995〕第241号)第六条。 |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外资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3 | 对协议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核发 | 00616 | 1.输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核发 | 271 | 对协议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六条。 2.《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2006年商务部令第21号)第三条。 3.《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5〕707号)第二条、第三条。 | 企业 | |||||
2.输土耳其丝麻原产地证核发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4 | 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初审 | 00619 | 1.限制类商品进口经营资质初审 | 272 | 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六条。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第4号)第八条。 3.《关于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2011年商务部公告第77号)第二条。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外经贸管发第20号)。 5.《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1年商务部公告第66号)。 6.《关于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国营贸易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公告》(2005年商务部公告第93号)。 |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外资企业 | |||||
2.限制类商品出口经营资质初审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5 |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初审 | 00621 | 273 |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九条。 2.《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 需进口纳入机电产品进口许可管理范围产品的企业(单位)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6 | 汽车、摩托车出口资质初审 | 00622 | 274 | 汽车、摩托车出口资质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九条。 2.《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11号)第二条。 3.《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 | 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7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 | 00626 | 275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商务部令第1号)第三条。 | 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8 | 申请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确认 | 00631 | 276 | 申请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确认 | 1.《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3号)第十条。 2.《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0号)第四条。 | 广东省内申请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确认的内资企业 | ||||||
商务主管部门 | 459 | 境外投资核准初审 | 01141 | 277 | 境外投资核准初审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七条。 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3号)第六、十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0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00635 | 278 | 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285 |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219 | 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1 |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00636 | 279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286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220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十一条。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文化部令第26号)第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2 | 文物拍卖标的许可 | 00637 | 280 | 文物拍卖标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修正)第八条。 | 具有文物拍卖经营资格的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3 | 文物拍摄许可 | 00638 | 1.境内机构和团体拍摄以下文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馆藏一级、二级文物 | 281 |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五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1.境内机构和团体 2.个人 3.境外机构和团体 | |||||
2.参观者以收集资料为目的而系统拍摄以下文物:对公众开放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对公众开放的博物馆的馆藏一级、二级文物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4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许可 | 00639 | 282 | 馆藏一、二、三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二条。 2.《关于发布<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4〕25号)第十五条。 | 文物收藏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5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00640 | 283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省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审批 | 287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市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221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条。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6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格认定 | 00641 | 1.馆藏文物修复单位资格认定(可移动文物修复) | 284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三条。 | 文物收藏单位 | |||||
2.馆藏文物复制单位资格认定 | |||||||||||||
3.馆藏文物拓印单位资格认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7 | 省内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00642 | 285 | 省内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文化部令第31号)第十条。 3.《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8 |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 00643 | 286 |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三条。 | 文物销售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69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00644 | 287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文化部令第51号修订)第六条。 4.《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0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00645 | 288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222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 2.《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第二款。 3.《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第二款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1 |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 00646 | 288 | 举办涉台和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 289 | 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 223 |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2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00647 | 289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设立独资娱乐场所审批 | 290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224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 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4.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3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00648 | 290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 225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七条。 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4.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 5.《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6.《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4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00649 | 291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5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00650 | 292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6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00651 | 293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一、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7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00652 | 294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一、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8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00653 | 1.美术品出口审批 | 295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3.《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文化部令第29号)第三、十条。 4.《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 | 企业 | |||||
2.美术品进口审批 | |||||||||||||
3.境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审批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79 | 考古发掘品处置审批 | 00655 | 1.考古发掘品移交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它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 | 296 | 考古发掘品处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二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考古发掘单位 | |||||
2.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0 |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审批 | 00656 | 226 |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1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00657 | 297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第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2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00658 | 227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七、十一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3 | 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00659 | 298 |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291 | 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228 | 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 文物保护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4 | 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审批 | 00660 | 299 | 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 建设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5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省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审批 | 00664 | 300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省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第十五条。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6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审核 | 00666 | 30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7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 00667 | 302 | 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 292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 229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十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八、十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8 | 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审核 | 00668 | 303 | 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89 | 博物馆二级以下(含二级)藏品取样方案审批 | 00670 | 304 | 博物馆二级以下(含二级)藏品取样方案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字〔1986〕730号)第二十三条。 | 博物馆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0 | 考古发掘项目审核 | 00672 | 1.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项目审核 | 305 | 考古发掘项目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 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或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事业单位 | |||||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项目审核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01142 | 306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2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01143 | 307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办发〔2003〕46号)第三条。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3 | 文物出入境展览审核 | 01144 | 308 | 文物出入境展览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条。 2.《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物办发〔2005〕13号)第五、十条。 3.《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博发〔2010〕23号)第五、六条。 | 文物收藏单位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4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01145 | 309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第一项。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5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本省内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 01146 | 310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本省内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6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 01147 | 311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7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新增试点地区独资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01148 | 312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新增试点地区独资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 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 3.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5〕182号)第二款。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8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 01149 | 313 | 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 2.《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第二款。 | 企业 | ||||||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499 |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 | 01150 | 314 |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 | 1.《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附件1第22项。 2.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5〕182号)第三款。 3.《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 | 企业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0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00673 | 1.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 | 315 |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293 | 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230 |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五条。 | 医疗保健机构 | |
2.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校验) | |||||||||||||
4.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办) | |||||||||||||
5.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注销) | |||||||||||||
6.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 | |||||||||||||
7.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 | |||||||||||||
8.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校验) | |||||||||||||
9.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补办) | |||||||||||||
10.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注销) | |||||||||||||
11.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 | |||||||||||||
12.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 | |||||||||||||
13.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校验) | |||||||||||||
14.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补办) | |||||||||||||
15.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1 |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 00674 | 1.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新申请) | 294 | 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 231 |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 个人 | |||
2.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补办) | |||||||||||||
3.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注销) | |||||||||||||
4.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新申请) | |||||||||||||
5.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补办) | |||||||||||||
6.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2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00675 |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316 | 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295 |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232 | 县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八十五条。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4.《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 5.《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 6.《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8.《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 | 医疗机构设置单位(人) |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 | |||||||||||||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 | |||||||||||||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 |||||||||||||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3 | 血站执业、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 | 00676 | 1.血站执业许可证核发(设置初审) | 317 | 血站执业、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 | 296 | 单采血浆站许可证审核 | 233 | 单采血浆站许可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第八条。 2.《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8号)第七条。 3.《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卫生部令第44号)第三条。 4.《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8号)第十三条。 | 1.血站设置单位; 2.单采血浆站设置单位。 | |
2.血站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 | |||||||||||||
3.血站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 | |||||||||||||
4.血站执业许可证核发(再次执业登记) | |||||||||||||
5.单采血浆许可证核发(新证) | |||||||||||||
6.单采血浆许可证核发(变更) | |||||||||||||
7.单采血浆许可证核发(延续)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4 | 戒毒医疗服务许可 | 00677 | 318 | 戒毒医疗服务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第三十六条。 2.《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2号)第七条。 | 拟开展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5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00678 | 1.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新证) | 319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4号)第七条。 | 医疗机构 | |||||
2.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正式运行) | |||||||||||||
3.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校验) | |||||||||||||
4.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变更) | |||||||||||||
5.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新证) | |||||||||||||
6.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正式运行) | |||||||||||||
7.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校验) | |||||||||||||
8.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变更) | |||||||||||||
9.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新证) | |||||||||||||
10.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正式运行) | |||||||||||||
11.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校验) | |||||||||||||
12.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变更)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6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00679 | 1.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新证) | 320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3.《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5号)第八条。 | 医疗机构 | |||||
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正式运行) | |||||||||||||
3.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校验) | |||||||||||||
4.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变更)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7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00680 |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新证) | 321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297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企业 | |||
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延续) | |||||||||||||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变更) | |||||||||||||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补办) | |||||||||||||
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8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00681 | 1.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 298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234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事业单位 | |||
2.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 |||||||||||||
3.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 |||||||||||||
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办) | |||||||||||||
5.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 |||||||||||||
6.饮用水供水单位新、改、扩建供水工程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 | |||||||||||||
7.饮用水供水单位新、改、扩建供水工程项目竣工卫生验收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09 | 放射诊疗许可 | 00682 | 1.放射诊疗许可(新证) | 322 | 放射诊疗许可 | 299 | 放射诊疗许可 | 235 | 放射诊疗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八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四条。 | 医疗机构 | |
2.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 |||||||||||||
3.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 |||||||||||||
4.放射诊疗许可(补办) | |||||||||||||
5.放射诊疗许可(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0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00683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新证) | 323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300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修订)第二十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延续) | |||||||||||||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变更) | |||||||||||||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补办) | |||||||||||||
5.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1 |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 00684 | 1.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324 | 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不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 301 |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 236 |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八、十三、十七条。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卫生部令第4号)第三十三条。 | 个人 | |
2.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 | |||||||||||||
3.医师执业注册(重新注册) | |||||||||||||
4.医师执业注册(注销注册)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2 | 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00685 | 1.港澳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325 | 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八条。 2.《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3号)第五条。 3.《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2号)第五条。 | 有港澳台合法行医资格的港澳台永久居民 | |||||
2.台湾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3 | 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含中医医师) | 00686 | 326 | 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含中医医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四十三条。 2.《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 | 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4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00687 |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新证) | 327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 4.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 | 在广东省辖区内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 |||||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延续) | |||||||||||||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变更) | |||||||||||||
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补办) | |||||||||||||
5.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5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 00688 | 302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卫生部令第24号)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6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00689 |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 | 303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 237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 | |||||||||||||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 |||||||||||||
6.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 | |||||||||||||
7.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7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 00691 |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核发) | 304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三十六条。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换卡) | |||||||||||||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变更) | |||||||||||||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补办) | |||||||||||||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8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00698 |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 | 238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 个人 | |||||
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 | |||||||||||||
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补办) | |||||||||||||
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19 |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 00699 | 1.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新申请) | 239 |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三条。 2.《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六条。 | 个人 | |||||
2.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补办) | |||||||||||||
3.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0 | 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 00700 | 1.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新申请) | 240 | 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六条。 | 个人 | |||||
2.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补办) | |||||||||||||
3.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核发 (注销)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1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项初审、审批 | 00705 |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初审 | 328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项初审、审批 |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二十一条。 2.《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50号)第八条。 | 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 |||||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初审(目录外)、审批(目录内) |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二十二条。 2.《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50号)第十一、十二条。 | 需要从事开展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活动的实验室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2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初审、审批 | 00706 |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省内运输审批 | 329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初审、审批 |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十一条。 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卫生部令第45号)第九条。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 | |||||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跨省运输且出发地为本省的初审 |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十一条。 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卫生部令第45号)第十条。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3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 | 00702 | 330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第十一条。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八条。 | 医疗机构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4 | 复转退军人医师资格证书换发(含中医医师) | 00708 | 331 | 复转退军人医师资格证书换发(含中医医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八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90号)第九条。 3.《关于做好军队专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130号)。 | 持有军队《医师资格证书》,且于2011年1月1日前复员、转业、退休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军队医师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5 |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 00710 | 305 |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卫生部令第62号)第五条。 2.《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卫生部令第63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6 | 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初审 | 01151 | 1.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初审 | 332 | 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初审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卫〔2012〕112号)第二条。 3.《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第三条。 | 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 | |||||
2.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初审 |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527 |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 01152 | 306 |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8号修订)第九条、第十八条。 |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 ||||||
税务机关 | 528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00713 | 333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国务院令第587号修订)第七、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印制企业 | ||||||
税务机关 | 529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00714 | 334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41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十七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 ||||
税务机关 | 530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00715 | 242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十七条。 | 纳税人 | ||||||
税务机关 | 531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00716 | 243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八条。 | 纳税人 | ||||||
税务机关 | 532 |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00717 | 307 |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244 |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七条。 | 非居民企业 | ||||
税务机关 | 533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00719 | 335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308 | 对纳税人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国函〔2013〕9号)。 | 纳税人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4 | 名称核准 | 00763 | 1.企业(集团)冠省名称预先核准 | 336 | 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 | 309 | 名称核准 | 245 | 名称核准 |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十七条。 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十条。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条。 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8号)第六条。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第五条。 6.《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 |||||||||||||
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 |||||||||||||
5.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5 | 企业登记注册 | 00764 | 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337 | 企业登记注册 | 310 | 企业登记注册 | 246 | 企业登记注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七、十、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六、七、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第九、十三、九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第十二、十五、三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三、四、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 10.《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国务院令第567号)第五、六、七、八、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2.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
3.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 |||||||||||||
4.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 |||||||||||||
5.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 |||||||||||||
6.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 |||||||||||||
7.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
8.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
9.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
10.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 |||||||||||||
11.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 |||||||||||||
1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1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1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
1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16.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 |||||||||||||
17.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18.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00764 | 19.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七、十、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六、七、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第九、十三、九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第十二、十五、三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三、四、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 10.《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国务院令第568号)第五、六、七、八、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20.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
2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 |||||||||||||
2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
2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 |||||||||||||
24.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 |||||||||||||
25.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 |||||||||||||
26.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 |||||||||||||
27.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28.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29.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 |||||||||||||
3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31.内资公司分立、合并登记 | |||||||||||||
32.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 |||||||||||||
3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 |||||||||||||
34.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变更登记 | |||||||||||||
35.企业迁移登记 | |||||||||||||
36.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
37.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3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 |||||||||||||
39.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00764 | 40.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七、十、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第六、七、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第九、十三、九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第十二、十五、三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三、四、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 10.《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国务院令第568号)第五、六、七、八、十二条。 |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41.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 |||||||||||||
42.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 |||||||||||||
43.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4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 |||||||||||||
45.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 |||||||||||||
46.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 |||||||||||||
4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 |||||||||||||
48.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 |||||||||||||
49.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50.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 |||||||||||||
5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
5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5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
5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55.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 |||||||||||||
56.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6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00765 | 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 247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三、八、十、十二条。 | 自然人 | |||||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
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7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00766 |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 248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第四、十三、四十二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8号)第二、四、十一、二十、二十五、三十条。 |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 |||||||||||||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5.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8 | 广告经营许可 | 00768 | 1.广告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 | 338 | 广告经营许可(事业单位) | 311 | 广告经营许可 | 249 | 广告经营许可 | 1.《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第六条。 2.《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七条。 3.《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十三条。 | 1.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2.事业单位;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 |
2.广告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 |||||||||||||
3.广告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39 |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 00772 |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 339 |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 312 |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 250 |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五条。 2.《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 企业、其他组织 | |
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 |||||||||||||
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40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00773 |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 340 |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313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251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仅限外资被授权局) |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4号)第四、二十六、三十四条。 2.《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三条。 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号)。 | 外国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 |||||||||||||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41 | 外国(地区)企业来华经营登记 | 00774 |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 | 341 |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 314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 252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仅限外资被授权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第二条。 3.《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三条。 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外国企业、外国(地区)企业来华经营者 | |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 | |||||||||||||
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542 | 烟草制品商标印制单位审批 | 01153 | 342 | 烟草制品商标印制单位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烟草制品商标印制企业 | 此事项根据工商总局的要求办理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3 | 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核 | 00798 | 1.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审核 | 343 | 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核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二、十七、七十二条。 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十、四十八条。 3.《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一、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图书出版单位 | ||||||||||||
3.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4.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报纸出版单位 | ||||||||||||
5.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6.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期刊出版单位 | ||||||||||||
7.设立音像出版单位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8.音像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核 | 音像出版单位 | ||||||||||||
9.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10.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与出版范围审核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 ||||||||||||
11.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设立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12.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4 | 报纸、期刊创办及其变更事项审核 | 00799 | 1.报纸创办审核 | 344 | 报纸、期刊创办及其变更事项审核 | 《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二、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报纸变更名称、主办单位、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审核 | 报纸出版单位 | ||||||||||||
3.期刊创办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4.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审核 | 期刊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5 | 出版物年度出版计划、重大选题备案审核 | 00800 | 1.出版物年度出版计划审核 | 345 | 出版物年度出版计划、重大选题备案审核 | 《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条。 |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 |||||
2.出版物重大选题审核 |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6 | 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00801 | 1.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的设立) | 346 | 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一、二十二、四十八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磁带磁盘复制企业的设立)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3.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7 | 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 | 00802 | 347 | 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 | 315 | 省内报刊在本市设立记者站审批(广州、深圳除外)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报刊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8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00803 |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内资) | 348 |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316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除外) | 253 | 经营复印、打印、影印业务审批 |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八、九、十、十一条。 2.《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3.《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01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十一条。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5.《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从事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除外) | 子项1、2名称适用于省级;子项第3、4、5、6项适用于市级 |
2.中外合营的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 |||||||||||||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
4.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
5.从事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
6.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49 | 承印宗教用品审批 | 00807 | 349 | 承印宗教用品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 印刷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0 | 音像制品复制企业承接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核准 | 00808 | 350 | 音像制品复制企业承接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核准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六、四十八条。 2.《复制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2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 音像制品复制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1 | 电子媒体非卖品、计算机软件复制核准 | 00810 | 317 | 电子媒体非卖品、计算机软件复制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复制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2号)第二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2 | 国内出版物印刷备案 | 00811 | 351 | 国内出版物印刷备案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八条。 | 出版物印刷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3 | 境外出版物进口备案 | 00812 | 1.境外出版物进口备案(非限定发行范围) | 352 | 境外出版物进口备案 | 《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六条。 | 出版物进口经营企业 | |||||
2.境外出版物进口备案(限定发行范围)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4 | 承印加工境外出版物审批 | 00813 | 353 | 承印加工境外出版物(指定类)审批 | 318 | 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 |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印刷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5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00814 | 1.含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指对全省单位申请准印证核发) | 354 | 含宗教内容的,中央驻粤、省直单位的申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319 | 非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省属范围除外)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九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子项名称仅适用于省级 | ||
2.非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指对中央驻粤单位、省直单位申请准印证核发)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6 |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00815 | 1.设立新华书店、外文书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 | 355 | 申请设立新华书店、外文书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320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254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五、三十七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第九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子项名称仅适用于省级 |
2.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出版物批发业务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7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00817 | 356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七、四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8 |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 00818 | 321 |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59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00819 | 357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九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0 | 电影发行单位(含组建省内电影院线公司)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00820 | 1.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358 | 电影发行单位(含组建省内电影院线公司)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第十二条。 | 企业 | |||||
2.组建城市电影院线公司审批 | 企业 | ||||||||||||
3.组建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审批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1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00821 | 1.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外资资本进入广东省审批 | 359 | 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 | 255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 2.《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2003年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第六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企业 | 子项名称仅适用于省级 | ||
2.外商投资电影院申请《电影放映许可证》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2 | 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核发 | 00823 | 1.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核发(含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 | 360 | 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广电总局令第63号)第十六、二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4.《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一、十三条。 | 符合资质的电视剧制作机构 | |||||
2.对外合拍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审核 | 符合资质的电视剧制作机构 | ||||||||||||
3.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核发 | 广播电视制作机构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3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批 | 00824 |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新证)审批 | 361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批 | 256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核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三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年广电总局令第60号)第四、七、八条。 3.《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2.《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换发)审批 | |||||||||||||
3.《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注销)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4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 00825 | 362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 257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八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5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 | 00826 | 322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 | 258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初审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七、八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6 | 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核、审批 | 00827 | 1.引进电视剧的内容审查 | 363 | 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核、审批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九条。 2.《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2号)第十一、十三条。 | 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 |||||
2.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审核、审批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7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 00828 | 1.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 364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 323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 259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3号)第十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7项。 4.《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八条。 | 1.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2.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 3.拥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营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 4.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 | |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8 | 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业务审批 | 00829 | 365 | 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业务审批 | 260 | 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业务初审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条。 2.《关于建立有线广播电视频道审批管理办法》(广发社字〔1999〕714号)第十一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机构和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规定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站等。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69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审批 | 00830 | 1.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 | 366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审批 | 324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 | 261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九条。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十三条。 | 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 | |
2.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0 | 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证核发 | 00831 | 367 | 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证核发 | 262 | 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证核发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 2.《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广电部令第2号)第六条。 | 广播电视台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1 | 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核发 | 00832 | 368 | 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核发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二条。 2.《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广电部令第2号)第七条。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 | 00833 |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 | 369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 | 26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一条。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八、二十七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审批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3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00834 | 370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或持有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频率批文的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4 |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 00835 | 1.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认定 | 371 |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26号)第四条。 | 广播电视系统内新闻采访、编辑人员;播音员、主持人 | |||||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5 | 省内发行放映机构举办中外电影展映活动和参展影片审批 | 00836 | 372 | 省内发行放映机构举办中外电影展映活动和参展影片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6 |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 00837 | 373 |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7 | 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审批 | 00839 | 264 | 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审批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 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2号)第五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乡、镇政府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8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00840 | 265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79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00841 | 325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266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二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0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00842 | 267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1 |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核 | 00843 | 326 |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核 |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2.《复制管理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加强光盘复制管理的有关问题》(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2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2 | 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 00844 | 374 | 省属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 327 | 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七条。 2.《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2号)第十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报纸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3 |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审核(含互联网游戏作品) | 00845 | 375 |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审核(含互联网游戏作品)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28项。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四条。 |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有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出版范围的互联网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4 | 新闻记者证发放审核 | 00846 | 376 | 新闻记者证发放审核 | 328 | 新闻记者证发放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号)第十二条。 | 新闻记者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5 |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 00847 | 377 |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 1.《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十六条。 | 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6 |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 00848 | 378 |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 329 | 市属及以下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七条。 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第十八条。 3.《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2号)第十七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7 | 境外出版物展览、捐赠审核 | 00849 | 1.境外出版物展览审核 | 379 | 境外出版物展览、捐赠审核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八、五十条。 2.《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出联〔2010〕13号)第一条。 | 出版物进口经营企业 | |||||
2.境外出版物捐赠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8 | 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核 | 00852 | 380 | 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 期刊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89 | 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审核 | 00853 | 381 | 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审核 |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十四条。 | 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0 | 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 00855 | 382 | 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 | 1.经批准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 2.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1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00857 | 1.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调整节目套数、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383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330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268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三、十八、二十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十二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4.《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发办字〔2003〕1190号)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 广播电视台 | |
2.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呼号审核 | |||||||||||||
3.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审核 | |||||||||||||
4.开办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及付费频道许可证的审核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2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 00858 | 384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 331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 269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十二条。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3 | 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以及多工广播的使用频率审核 | 00861 | 1.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使用频率审核 | 385 | 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以及多工广播的使用频率审核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九条。 | 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 |||||
2.广播电视微波站使用频率审核 | |||||||||||||
3.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用频率审核 | |||||||||||||
4.广播电视多工广播使用频率审核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4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 | 00862 | 38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9号)第四条。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广电总局、信产部令第56号)第十条。 | 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5 |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设立审核 | 00863 | 1.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 387 | 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审核 | 332 | 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审核 | 270 | 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审核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一、十四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八条。 | 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
2.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及频道许可证审核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6 | 摄制电影片的审核 | 00864 | 1.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 | 388 | 摄制电影片的审核 |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二十六条。 2.《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06年广电总局令第52号)第四、五条。 | 企业、社会组织 | |||||
2.电影完成片审查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7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批 | 00865 |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领及载明事项变更的审核 | 389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 333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 271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五条。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十四、二十七条。 | 具有资质的制作机构 | |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审批(含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剧名、制作机构、集数变更审核)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8 |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 00866 | 390 |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 272 |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 1.《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5号)第十八条。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三十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设施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599 | 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 00867 | 1.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业务审核 | 391 | 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 334 | 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 273 | 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十二条。 | 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 | |
2.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0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证书认定审核 | 00868 | 392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证书认定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25号)第十一条。 | 1.生产、经销和使用境内注册商标的有线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企事业法人; 2.生产、经销和使用境外注册商标的有线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企事业法人。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1 | 境外人员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审核 | 00869 | 1.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电视剧的审核 | 393 | 境外人员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审核 | 1.《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十八条。 2.《关于加强对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广发外字〔1999〕518号)。 3.《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管理规定》(广发外字〔1999〕269号)第六条。 | 具有资质的制作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 |||||
2.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审核(不包括电视剧)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2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 00871 | 394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 335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 274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二十三条。 | 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播出机构或传输机构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3 | 举办国际性、区域性广播、电影、电视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 00873 | 395 | 举办国际性、区域性广播、电影、电视交流、交易活动审核、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四十五条。 | 具备资质的全国性广播影视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广播影视科研、教学、研究机构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4 | 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电视剧及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立项及完成片审核 | 00874 | 1.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剧本立项及完成片审核 | 396 | 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电视剧及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立项及完成片审核 | 1.《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广电总局令第63号)第四十条。 | 制作机构 | |||||
2.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立项、剧本及完成片审核 | 符合资质的制作机构 | ||||||||||||
3.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剧本立项及完成片审核 | 具备资质的制作机构 | ||||||||||||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605 |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备案核准 | 00876 | 336 |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备案核准 |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八、三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印刷企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06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00775 | 1.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 397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337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第六条。 | 自然人 | |||
2.电梯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4.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5.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6.锅炉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7.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8.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9.安全附件维修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1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07 |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00776 | 398 |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八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 | 事业单位、企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08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00777 |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 | 399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338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 | 275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条。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 | |
2.专项计量授权考核 | |||||||||||||
3.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09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 00779 | 1.测距仪: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 400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2.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 | |||||||||||||
3.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 |||||||||||||
4.水准仪:水准仪 | |||||||||||||
5.测地型GPS接收机:测地型GPS接收机 | |||||||||||||
6.液位计:液位计 | |||||||||||||
7.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γ射线厚度计 | |||||||||||||
8.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 | |||||||||||||
9.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 | |||||||||||||
10.天平:非自动天平 | |||||||||||||
11.非自动衡器:非自动秤、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数字指示轨道衡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79 | 12.自动衡器: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动态称量轨道衡、核子皮带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13.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 | |||||||||||||
14.称重显示器:数字称重显示器 | |||||||||||||
15.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 |||||||||||||
16.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 |||||||||||||
17.流量计:差压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靶式流量变送器、临界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气体层流流量传感器、气体腰轮流量计、明渠堰槽流量计 | |||||||||||||
18.水表:冷水表、热水表 | |||||||||||||
19.燃气表:膜式煤气表 | |||||||||||||
20.热能表:热能表 | |||||||||||||
21.风速表: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轻便磁感风向风速表、电接风向风速仪 | |||||||||||||
22.血压计和血压表:血压计、血压表 | |||||||||||||
23.眼压计:压陷式眼压计 | |||||||||||||
24.压力仪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压力表、记录式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轮胎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数字压力计 | |||||||||||||
25.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79 | 26.氧气吸入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27.材料试验机: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轴向加荷疲劳试验机、旋转纯弯曲疲劳试验机、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电子式万能材料试验机、木材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机、杯突试验机、扭转试验机、高温蠕变、持久强度试验机 | |||||||||||||
28.振动冲击测量仪:工作测振仪、公害噪声振动计、冲击测量仪、基桩动态测量仪 | |||||||||||||
29.测速仪: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 |||||||||||||
30.出租汽车计价器:出租汽车计价器 | |||||||||||||
31.接地电阻测量仪器:接地电阻表、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 | |||||||||||||
32.绝缘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表(兆欧表)、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 | |||||||||||||
33.泄漏电流测量仪:泄漏电流测量仪(表) | |||||||||||||
34.耐电压测试仪:耐电压测试仪 | |||||||||||||
35.电能表:交流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分时计度(多费率)电能表、最大需量电能表、直流电能表 | |||||||||||||
36.测量互感器: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测量用电压互感器 | |||||||||||||
37.电阻应变仪:电阻应变仪 | |||||||||||||
38.场强测量仪:干扰场强测量仪、近区电场测量仪 | |||||||||||||
3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79 | 40.心脑电测量仪器: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电地形图仪、心电监护仪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41.电话计时计费器:单机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计费型电话计时计费器、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 |||||||||||||
42.噪声测量分析仪器:声级计、噪声剂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个人声暴露计、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 | |||||||||||||
43.听力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 | |||||||||||||
44.医用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超声源、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医用超声治疗机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心仪超声源 | |||||||||||||
45.焦度计:焦度计 | |||||||||||||
46.验光机:验光机 | |||||||||||||
47.照度计:紫外辐射照度计、光照度计 | |||||||||||||
48.医用激光源:医用激光源 | |||||||||||||
49.活度计:放射性活度计、用152Eu点状γ标准源校准锗γ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α、β和γ表面污染仪、γ放射免疫计数器 | |||||||||||||
50.环境与防护剂量(率)计: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直读式验电器型个人剂量计、个人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X、γ辐射个人报警仪、中子周围剂量当量测量仪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79 | 51.剂量计:治疗水平电离室剂量计、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剂量计(辐射加工级)、γ射线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电子束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52.医用辐射源:外照射治疗辐射源、医用诊断X辐射源、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γ射线辐射源(辐射加工用) | |||||||||||||
53.测氡仪:测氡仪 | |||||||||||||
54.热量计:氧弹热量计、水流型气体热量计、示差扫描热量计 | |||||||||||||
55.糖量计:手持糖量计、手持折射仪 | |||||||||||||
56.电导仪:电导仪 | |||||||||||||
57.pH计:实验室pH(酸度)计、船用pH计 | |||||||||||||
58.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全差示分光光度计 | |||||||||||||
59.光谱仪:发射光谱仪、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 |||||||||||||
60.旋光仪:旋光仪、旋光糖量计 | |||||||||||||
61.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凝胶色谱仪 | |||||||||||||
62.浊度计:浊度计 | |||||||||||||
63.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试仪、粉尘采样器、光散射式数字粉尘测试仪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79 | 64.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65.大气采样器:大气采样器 | |||||||||||||
66.水质分析仪:覆膜电极溶解氧测定仪、水中油份浓度分析仪、化学需氧量(COD)测定仪、氨自动分析仪、生物化学需氧量(BOD5)测量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离子计 | |||||||||||||
6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烟气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 |||||||||||||
68.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型氢气检测仪 | |||||||||||||
69.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 |||||||||||||
70.烟度计:滤纸式烟度计、透射式烟度计 | |||||||||||||
71.测汞仪:测汞仪 | |||||||||||||
72.水分测定仪: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原棉水分测定仪 | |||||||||||||
7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 |||||||||||||
74.光度计:火焰光度计、非色散原子荧光光度计 | |||||||||||||
75.血细胞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00780 | 401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339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27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六、七、八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十、二十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1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00781 | 40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 | 制造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目录》计量器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2 | 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00782 |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 403 | 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 在省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 | |||||
2.农林、水、畜、渔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三十五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 ||||||||||||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五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 ||||||||||||
4.建设(地质勘察、公路交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九条。 | ||||||||||||
5.农机鉴定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第十六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3.《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4号修订)第八条。 | ||||||||||||
6.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计量认证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 ||||||||||||
7.消防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00782 | 8.疾病预防(职业病、卫生、动植物检疫)控制机构计量认证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2.《关于卫生行业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90号)。 | 在省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 | |||||||||
9.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2.《关于对防雷装置进行计量认证问题的复函》(质检办函〔2003〕299号)。 | ||||||||||||
10.环境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二十五条。 2.《关于成立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及其有关工作的通知》(〔91〕环科字第302号)。 | ||||||||||||
11.无线电监测机构计量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 2.《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信息产业部令第41号)第四条。 | ||||||||||||
1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3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 00783 | 404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第十九条。 | 在省内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4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 00784 | 40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五条。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 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 5.《广东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粤府令第102号)。 | 企业、事业单位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5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785 | 1.人造板 | 40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340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三、六十八条。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二、六条。 3.《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8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2.耐火材料 | |||||||||||||
3.泵 | |||||||||||||
4.电线电缆 | |||||||||||||
5.电力整流器 | |||||||||||||
6.化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 | |||||||||||||
7.电热毯 | |||||||||||||
8.助力车 | 广州、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本地区助力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9.汽车制动液 | |||||||||||||
1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
1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 |||||||||||||
12.输水管 | |||||||||||||
13.建筑防水卷材 | |||||||||||||
14.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电力线载通信产品、电力线阻波器、结合滤波器) | |||||||||||||
15.水文仪器 | |||||||||||||
16.岩土工程仪器 | |||||||||||||
17.危险化学品 | |||||||||||||
18.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 |||||||||||||
19.摩托车乘员头盔 |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本地区摩托车乘员头盔、橡胶制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20.橡胶制品 | |||||||||||||
2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6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00786 | 1.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407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八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 企业 | |||||
2.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4.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5.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6.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7.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7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00787 | 408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八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十一、一百零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8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00788 | 1.锅炉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409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八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十四、一百零一条。 3.《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7号)。 | 企业 | |||||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
4.电梯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
5.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19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 | 00789 | 1.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 41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五十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一百零一条。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6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2.安全阀校验机构资格核准 | |||||||||||||
3.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资格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00790 |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锅炉) | 34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三十三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然人 | |||||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容器含气瓶) | |||||||||||||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管道) | |||||||||||||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 | |||||||||||||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起重机械) | |||||||||||||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客运索道) | |||||||||||||
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大型游乐设施) | |||||||||||||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
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其他)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21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00791 | 342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四十九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第二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22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批准项目的审批 | 01154 | 411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批准项目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条。 | 企业、个人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23 | 省级授权质检机构审批 | 01155 | 412 | 省级授权质检机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第十九条。 3.《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条。 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级授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规划与能力建设的管理办法》(粤质监〔2010〕138号)第二条。 | 检验测试机构或科研单位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62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国家级发证) | 01156 | 41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受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企业 | ||||||
体育主管部门 | 625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00877 | 414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09年修订)第六条。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
体育主管部门 | 626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00878 | 415 | 临时占用省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343 | 临时占用市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277 | 临时占用县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第四十六条。 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粤府令第106号)。 |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 ||
体育主管部门 | 627 | 举办跨地级以上市临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竞赛、表演活动的审批 | 00879 | 416 | 举办跨地级以上市临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竞赛、表演活动的审批 |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三十二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八条。 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2014年修正)第六条、第十一条。 |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 | ||||||
体育主管部门 | 628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00880 |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新申请) | 278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三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 企业 | 县级为委托事项 | ||||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变更) | |||||||||||||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延期) | |||||||||||||
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补领或更换) | |||||||||||||
体育主管部门 | 629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 00881 | 279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个人 | ||||||
体育主管部门 | 630 |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 00883 | 417 |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 344 |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 280 |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四条。 | 企业及各单位 | 公共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由文化部门负责 | |
体育主管部门 | 631 | 体育经营许可证核发 | 01157 | 345 | 体育经营许可证核发 | 281 | 体育经营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第四十四条。 2.《广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粤府令第3号)第四条、第七条。 | 体育经营项目经营者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2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 00887 | 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 | 418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省直、中直单位) | 346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除省直和中直单位以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2.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复审) | |||||||||||||
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延期复审) | |||||||||||||
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变更) | |||||||||||||
5.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3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888 |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 | 347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 282 |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 企业 | |||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 | |||||||||||||
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4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 00889 |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348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 283 |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 企业 | |||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审查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5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 00890 |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349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 284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十七、十八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四、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3〕35号)第8项。 | 事业单位、企业 | |||
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 | |||||||||||||
3.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6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00891 |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35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285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十一、三十条。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 | |||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7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00892 |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领) | 35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企业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8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00893 |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新领) | 352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 企业 | |||||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延期)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39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00894 | 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新领) | 353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七、八、九、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 | |||||
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 | |||||||||||||
4.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 | |||||||||||||
5.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
6.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4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00895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 | 35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28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三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 | |||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41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00897 |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新领) | 355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287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企业 | |||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延期) | |||||||||||||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变更)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42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01158 | 356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288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五条。 3.《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粤府令[2010]147号)。 | 企业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643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01159 | 419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357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289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6号)第十条、十二条。 | 企业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4 | 食品生产许可 | 00921 | 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420 | 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 | 358 |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除保健食品外的食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九条。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六、七、十五、三十二、三十四、四十一条。 3.《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4.《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6.《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5号)。 8.《关于调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公告》(粤食药监食产〔2015〕167号)。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2.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 |||||||||||||
3.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 |||||||||||||
4.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5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01160 |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 | 290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第四、八、十、十一条。 3.《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 | 个体工商户 | |||||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 | |||||||||||||
3.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 | |||||||||||||
4.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6 | 食品经营许可 | 00922 | 1.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 | 359 | 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餐饮服务) | 291 | 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餐饮服务,其它食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六条。 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07年)第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5号)。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2.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 |||||||||||||
3.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 | |||||||||||||
4.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7 | 药品、药用辅料注册审核审批 | 00925 | 1.新药的注册审查 | 421 | 药品、药用辅料注册审核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二十九、三十一、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二十九、三十一、四十二、四十四条。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第五十一、七十五、一百一十、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一百二十条。 4.《关于印发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函》(食药监注函〔2005〕61号)。 5.《国务院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6项。 | 1.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2.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
2.仿制药的注册审查 | |||||||||||||
3.药品补充申请 | |||||||||||||
4.药品再注册 | |||||||||||||
5.药用辅料注册 | 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
6.药用辅料补充申请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8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 00915 | 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 422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四、十五、十六、二十六、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 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 | 医疗机构 | |||||
2.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 | |||||||||||||
3.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 | |||||||||||||
4.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 | |||||||||||||
5.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49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 | 00914 |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 423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2.《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十七、十八、二十一条。 | 医疗机构 | |||||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 | |||||||||||||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0 | 药品生产许可 | 00908 | 1.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424 | 药品生产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四、八条。 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第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条。 | 药品生产企业 | |||||
2.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 |||||||||||||
3.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1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00904 | 1.国内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425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条。 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第二十四、二十九条。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41号)第八、九、十条。 | 药品生产企业 | |||||
2.境外委托加工药品备案核准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2 | 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生产和邮寄、运输审批 | 00909 | 1.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426 | 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和生产审批 | 360 | 特殊药品零售、邮寄、运输和购用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六、十九、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一、三十五、四十五、第五十四、五十五条。 2.《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国务院令第25号)第十二、十三、二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4.《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九、十二条。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令第23号)第五、第十条。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十五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第十、十一条。 8.《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第六、九条。 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92项。 11.《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号)第八、十一条、第十二条。 12.《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三、十七条。 1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2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14.《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 子项1至20适用于省级,子项21至26适用于市级 | ||
2.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 | |||||||||||||
3.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 医疗机构 | ||||||||||||
4.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证 | |||||||||||||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计划初审 | 药品生产企业 | ||||||||||||
6.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制剂生产计划备案核准 | |||||||||||||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许可 | |||||||||||||
8.接受境外委托生产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包括含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 审查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00909 | 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六、十九、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一、三十五、四十五、第五十四、五十五条。 2.《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国务院令第25号)第十二、十三、二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4.《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九、十二条。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令第23号)第五、第十条。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十五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第十、十一条。 8.《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第六、九条。 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92项。 11.《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号)第八、十一条、第十二条。 12.《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三、十七条。 1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2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14.《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 药品生产企业 | 子项1至20适用于省级,子项21至26适用于市级 | ||||||||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审核 | 药品生产企业、自愿戒毒机构 | ||||||||||||
11.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增加(核减)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审批 | 药品批发企业 | ||||||||||||
12.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增加(核减)区域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审批 | |||||||||||||
13.药品经营企业(批发)申请增加(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审批 | |||||||||||||
14.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增加(核减)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范围)审批 | |||||||||||||
15.区域性批发企业跨省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 | ||||||||||||
16.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准许证核发 |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反兴奋剂条例》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 | ||||||||||||
17.非药品生产企业咖啡因原料购用审批 | 符合法定使用咖啡因原料条件的非药品生产企业(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 | ||||||||||||
18.教学、科研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剂、标准品和对照品购用审批 | 医疗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 | ||||||||||||
1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教学科研单位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00909 | 20.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六、十九、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一、三十五、四十五、第五十四、五十五条。 2.《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国务院令第25号)第十二、十三、二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4.《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九、十二条。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令第23号)第五、第十条。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十五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第十、十一条。 8.《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第六、九条。 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92项。 11.《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号)第八、十一条、第十二条。 12.《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三、十七条。 1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2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14.《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 药品经营企业 | 子项1至20适用于省级,子项21至26适用于市级 | ||||||||
2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
2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
23.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核准 | 药品零售企业 | ||||||||||||
24.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核准/核减)营罂粟壳的审批 | |||||||||||||
25.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 | |||||||||||||
26.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科研、教学单位、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3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 00903 |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核发 | 427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五条。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四、五、三十一、三十二条。 4.《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第九条。 | 药品生产企业 | |||||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变更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4 | 药品经营许可 | 00902 | 1.药品经营许可筹建 | 428 | 药品经营许可(批发、零售连锁总部) | 361 |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 292 |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三、四、十三、十九、二十六条。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第一百八十二条。 | 企业 | 逐步分别委托广州、深圳市政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辖区企业省级变更事项 |
2.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 | |||||||||||||
3.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 |||||||||||||
4.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 |||||||||||||
5.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5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00916 |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核发 | 429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 | 362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企业 | 逐步委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辖区企业省级变更事项 | ||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变更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6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 00907 | 1.药品广告审查 | 430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九、第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六十条。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第四十五条。 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五十三条。 7.《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二、二十四条。 8.《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2009年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条、第四条。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第二条。 | 具有合法资格的本省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进口药品代理机构 | |||||
2.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 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 | ||||||||||||
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 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
4.药品广告备案审查 | 已在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非本省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进口药品代理机构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7 | 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审批 | 00918 |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 | 431 | 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审批 |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国务院令第292号)第四、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九条。 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9号)第五、十七、十九、二十条。 4.《国务院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4项。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第四、五、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条。 |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 | |||||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 | |||||||||||||
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 | |||||||||||||
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核发 |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 | ||||||||||||
5.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变更 | |||||||||||||
6.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换发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8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00917 | 1.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发 | 432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五、三十六、三十七、四十九、五十、五十四条。 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六、五十八、六十、六十一、六十四条。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2.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核发 |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 ||||||||||||
3.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4.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延续 |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 ||||||||||||
5.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6.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 |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 ||||||||||||
7.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8.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59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00905 |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 | 433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二条。 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第八、九、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条。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 |||||||||||||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非文字性变更事项) | |||||||||||||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文字性变更事项) | |||||||||||||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0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考核 | 00927 | 434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考核 |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四条。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200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2号)第三条。 3.《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三十四条。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四十四条。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4号)第四条。 6.《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63号)。 7.《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52号)。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1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00906 |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 | 363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准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 企业 | |||||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 | |||||||||||||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 | |||||||||||||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2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00924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364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五条。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卫生部令第13号)第四、五、六、七条。 3.《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第26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 5.《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5〕161号)。 | 企业 | 市级为委托事项 | ||||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 |||||||||||||
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 |||||||||||||
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3 | 一次性进口药品审核 | 00928 | 435 | 一次性进口药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三十七条。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国食药监注〔2009〕18号)。 | 药品研发机构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4 | 中药品种保护初审和补充申请审核 | 00929 | 1.中药品种保护初审 | 436 | 中药品种保护初审和补充申请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2.《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6号)第九、十五条。 | 1.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中药品种保护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人。 | |||||
2.中药保护品种补充申请初审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5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核 | 01161 |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 | 437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核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 | 化妆品生产企业 | |||||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上市监督审核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666 | 境内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的初审 | 01162 | 438 | 境内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的初审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第五条。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八条。 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九条。 | 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企业 | ||||||
统计部门 | 667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00937 | 439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5年国务院令第453号修订)第三十五条。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八、九、二十一条。 | 涉外调查机构 | ||||||
统计部门 | 668 |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00938 | 1.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新申请) | 440 |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5年国务院令第453号修订)第三十五条。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八、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 | |||||
2.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变更) | |||||||||||||
3.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换证) | |||||||||||||
统计部门 | 669 |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00939 | 441 | 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365 |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293 |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十二条。 | 国家机关、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0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 | 00941 | 1.捕捉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 | 442 | 捕捉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 | 366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 | 294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六、二十二、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第十三、十七、十八、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 5.《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单位、个人 | 市级“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为委托事项 |
2.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 | |||||||||||||
3.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 | |||||||||||||
4.运输国家一、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 | |||||||||||||
5.捕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 | |||||||||||||
6.驯养繁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 | |||||||||||||
7.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 | |||||||||||||
8.运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1 | 水生动物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批 | 00942 | 1.水生动物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 | 443 | 省管水生动物苗种生产、进出口的审批 | 367 | 水生动物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 295 | 水生动物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六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七条。 3.《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 4.《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5.《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单位、个人 | |
2.水生动物苗种进口的审批 | |||||||||||||
3.水生动物苗种出口的审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2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00943 | 1.省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444 | 省管权限海洋捕捞渔船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368 | 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审批 | 296 | 县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 3.《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4.《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粤府令第75号)第四条。 | 单位、个人 | |
2.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
3.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
4.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 | |||||||||||||
5.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审批(441千瓦以下渔船跨县买卖) | |||||||||||||
6.县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3 | 转基因水生生物加工审批 | 00944 | 445 | 转基因水生生物加工审批 | 297 | 转基因水生生物加工审核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一条。 2.《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4 |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 | 00945 | 1.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审核 | 446 |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 | 369 |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 | 298 |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第十七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6号)。 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五条。 4.《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第四条。 | 单位、个人 | |
2.围填海海域使用权审核 | |||||||||||||
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权审核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5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00946 | 1.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 | 447 | 省管权限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370 | 市管权限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299 | 县管权限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一条。 | 单位、个人 | |
2.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变更) | |||||||||||||
3.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延期) | |||||||||||||
4.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注销)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6 | 渔业船舶登记 | 00947 | 1.渔业船舶船名核定 | 448 | 远洋渔业船舶登记 | 371 | 渔业船舶登记 | 300 | 渔业船舶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六条。 | 单位、个人 | |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 |||||||||||||
3.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
4.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 | |||||||||||||
5.渔业船舶租赁登记 | |||||||||||||
6.渔业船舶变更登记 | |||||||||||||
7.渔业船舶注销登记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7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00948 | 1.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 | 449 | 省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 | 372 | 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301 | 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四条。 2.《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第三十三、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农业部令第4号)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农业部令第61号)。 | 个人 | |
2.各航区、等级渔业船舶职务船员任职资格认定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8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 00949 | 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 450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 373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2.《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5号)第十、十一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2009年)第三十八条。 | 单位 | |||
2.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79 | 开发海岛使用审查 | 00950 | 451 | 开发海岛使用审查 | 374 | 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 | 302 | 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第三十条。 2.《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225号)第二条。 3.《印发广东省适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具体程序的通知》(粤海渔〔2012〕44号)。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0 | 废弃物海洋倾倒审批 | 00951 | 1.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100万立方米以下) | 452 | 省管权限废弃物海洋倾倒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2.《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5号)第三条。 | 单位和个人 | |||||
2.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选划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国务院发布)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0年国家海洋局令第2号)第九条。 3.《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国海发〔2003〕23号)第三条。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1 | 进入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00952 | 453 | 进入国家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375 | 进入地方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核 | 303 | 进入地方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二十一、二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2 |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与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00953 | 454 |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与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 外国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3 |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审批 | 00954 | 455 |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外国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4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渔业类)审批 | 00956 | 456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渔业类)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5 | 建设禁渔区线内侧的人工鱼礁审批 | 00957 | 376 | 建设禁渔区线内侧的人工鱼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农牧渔业部发布)第二十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6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 | 00958 | 1.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与发证 | 377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 | 304 |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四、七、十一、十二、十四、十八、二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企业、个人 | 根据广州市府令第90号、汕头市府令第144号和《关于给予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汕头分局等15个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调整的批复》(国渔检(体)〔2014〕7号),广州、汕头市已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事项下放到部分县(区)实施。 | ||
2.渔业船舶营运检验与发证 | |||||||||||||
3.渔业船舶临时检验与发证 | |||||||||||||
4.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7 | 渔业航标的设置审批 | 00959 | 1.渔业航标的设置审批 | 305 | 渔业航标的设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7号)第三条。 2.《渔业航标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3号)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企业、个人 | |||||
2.变更渔业航标审批 | |||||||||||||
3.移动渔业航标位置审批 | |||||||||||||
4.拆除渔业航标审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8 |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 00960 | 378 |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 306 |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89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 00961 | 379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 307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八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0 | 使用渔港水域进行捕捞、养殖审批 | 00962 | 380 | 使用渔港水域进行捕捞、养殖审批 | 308 | 使用渔港水域进行捕捞、养殖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1 | 防治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环境污染审批 | 00963 | 1.防治渔业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环境污染审批 | 381 | 防治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环境污染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
2.防治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环境污染审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2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00964 | 382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309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3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00965 | 310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令第38号)第六条。 2.《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第六条。 | 企业、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4 | 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 00966 | 383 | 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 311 | 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条。 2.《广东禁止电、炸、毒鱼规定》(1996年粤府令第9号)第四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市县级为委托事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5 |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 00967 | 457 |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 384 | 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 312 |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第二十九条。 3.《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第二、三、十条。 4.《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5.《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的通知》(财综〔2013〕66号)。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6 | 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审核 | 00968 | 313 | 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审核 | 1.《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五、二十六条。 2.《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第二、十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渔业船舶 | 县级为委托事项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7 | 大型(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许可 | 00969 | 1.大型(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港澳流动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458 | 大型(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许可审核、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农业部关于印发〈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的通知》(农渔发〔2004〕19号)第四条、第十三条。 | 单位、个人 | |||||
2.大型(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8 |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的审核 | 00970 | 1.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 | 459 |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的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六、二十二条。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第十三、十七、十八条。 | 单位、个人 | |||||
2.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 | |||||||||||||
3.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核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699 | 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 | 00971 | 460 | 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5号)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0 |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审核 | 00975 | 1.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的审核 | 461 |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审核 | 1.《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九、十六条。 2.《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年)》。 | 产品企业 | |||||
2.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测机构认可的审核 | 检测机构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1 | 远洋渔业捕捞许可及项目审核 | 00976 | 462 | 远洋渔业捕捞许可及项目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2.《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农业部令第27号)第六条。 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十一条。 | 企业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2 | 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生态安全审查 | 00978 | 463 | 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生态安全审查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2009年)第二十三条。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3 |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 | 00979 | 464 |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 | 314 |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2.《南沙渔业生产管理规定》第七条。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4 | 海洋观测站(点)的设立和调整审批 | 01163 | 465 | 海洋观测站(点)的设立和调整审批 |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5号)第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5 | 向境外组织及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或成果审批 | 01164 | 466 | 向境外组织及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或成果审批 |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5号)第二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6 |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 01165 | 467 |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 2.《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第二十七条。 3.《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发〔2007〕16号)第三条、第十二条。 | 单位、个人 | ||||||
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707 | 渔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的审批 | 01166 | 385 | 省管权限渔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二十九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省管权限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的审批。 | 企业和个人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08 | 经营出境游业务审核 | 00985 | 468 | 经营出境游业务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第二十九条。 2.《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八条。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条。 | 企业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09 |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 00986 | 386 |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 1.《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人 | 市级为委托事项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10 | 导游证核准 | 00987 | 387 | 导游证核准 |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 2.《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订)第九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11 | 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 | 00988 | 388 | 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 | 1.《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02年国务院令第354号)第十条。 2.《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旅游局令第18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个人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12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00989 | 469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1.《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13 | 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 00990 | 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经营者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 470 | 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第二十九条。 2.《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九条。 3.《关于在广东省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的通知》(旅发〔2007〕17号)。 | 企业 | |||||
2.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经营者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714 |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立旅行社审批 | 00991 | 1.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立旅行社审批 | 471 |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立旅行社审批 | 1.《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六十七条。 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 3.《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9号)第四条。 | 企业 | |||||
2.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立旅行社审批 | |||||||||||||
侨务部门 | 715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00999 | 389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315 |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三条。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侨政〔2015〕53号)第十五条。 | 个人 | ||||
侨务部门 | 716 | 华侨、外籍华人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核 | 01001 | 472 | 华侨、外籍华人省内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 ||||||
地方金融主管部门 | 717 |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01003 | 1.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 | 473 |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390 |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初审与变更初审、审批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 2.《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令第3号)第七、八、十三条。 3.《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粤府令第149号)第七、八、十三、十四、十六、十七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公司 | |||
2.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 |||||||||||||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审批 | |||||||||||||
4.省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5.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公司撤销或退出融资担保市场审批 | |||||||||||||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718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01006 | 1.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新申请) | 474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391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316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2.《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09年)第十条。 |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 |
2.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 | |||||||||||||
3.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注销) | |||||||||||||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719 | 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01007 | 1.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新申请) | 475 | 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1.《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8号)。 2.《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04年粤府令第86号)第十五、十七条。 | 企业 | |||||
2.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延续申请) | |||||||||||||
外专部门 | 720 |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 01008 | 476 |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 392 |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第443项。 2.《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 3.《关于印发<国家外国专家局行政许可受理单>等七项工作规范的通知》(外专发〔2015〕173号)。 4.关于委托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通知(粤外专发〔2015〕10号)。 | 外国来华专家 | 市级为委托事项 | |||
中医药部门 | 721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 01012 | 1.省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477 | 省管权限内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2.《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第二条。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4.《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申请设置省属中医医疗机构者有关主体 | |||||
2.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十七条。 | 省属中医医疗机构 | |||||||||||
3.变更登记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 ||||||||||||
4.机构注销登记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 ||||||||||||
5.中医医疗机构校验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二条。 | 省属中医医疗机构 | |||||||||||
中医药部门 | 722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 | 01013 | 1.省属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 | 478 | 省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十三条。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卫生部令第5号)第六条。 | 省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 | |||||
2.省属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变更注册 | |||||||||||||
3.省属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注销注册 | |||||||||||||
中医药部门 | 723 | 医疗广告(中医类)审查证明核发 | 01014 | 479 | 医疗广告(中医类)审查证明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第十一条。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三、四、八条。 | 省内中医类医疗机构 | ||||||
中医药部门 | 724 | 港澳台中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01167 | 1.港澳中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480 | 港澳台中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八条。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3号)第七条。 3.《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2号)第七条。 | 有港澳台合法行医资格的港澳台永久居民 | |||||
2.台湾中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 | |||||||||||||
中医药部门 | 725 | 大型医疗气功讲座或现场活动审批 | 01168 | 481 | 大型医疗气功讲座或现场活动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12号)第二十一条。 | 中医类医疗机构或医师 |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726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01015 | 1.拆除经国家批准建设的工程审查 | 482 | 拆除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393 | 拆除市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317 | 拆除县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八条。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八条。 3.《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1998〕国人防办字第21号)第二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拆除300平方米(含)以上5级工程、4级(含)以上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审批 |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727 |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 | 01016 | 394 |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 | 318 |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企业、团体、个人 |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728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 01017 | 1.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审批 | 483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第499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15项。 3.《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第三、九、十三、十五、二十一条。 | 企业 | |||||
2.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 | |||||||||||||
3.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 | |||||||||||||
4.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注销审批 |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729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 01018 | 1.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审批 | 484 |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修改)第500项。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16项。 4.《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第十、十六、十八、二十、三十三条。 | 企业 | |||||
2.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 | |||||||||||||
3.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 | |||||||||||||
4.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 |||||||||||||
5.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证书变更审批 | |||||||||||||
6.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 | |||||||||||||
7.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证书注销 |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730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01019 |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395 |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319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第九、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许可 | |||||||||||||
3.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项目许可 |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731 | 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单位和人员核准 | 01029 | 485 | 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单位和人员核准 | 396 | 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3.《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国保发〔1994〕17号)第七条。 | 涉密机关单位 |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732 |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审批 | 01030 | 486 |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三十条。 | 涉密机关单位 |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733 | 国家秘密及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销毁定点审批 | 01031 | 1.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487 | 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397 | 市属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审批 | 320 | 县属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五、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六、八、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的规定》(粤密局〔2007〕41号)第五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2.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
3.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734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01169 | 488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 735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 01170 |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认定 | 489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第八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 736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01037 |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 490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398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321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三、十、十一条。 | 事业单位 | |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 |||||||||||||
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37 | 加工多品种食盐审批 | 01038 | 491 | 加工多品种食盐审批 | 1.《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1号)第十六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七条。 | 企业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38 | 食盐准运证核发 | 01039 | 492 | 食盐准运证核发 | 1.《食盐专营办法》(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八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条。 | 企业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39 | 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 | 01040 | 493 | 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 | 1.《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1号)第二十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3.《食盐专营办法》(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一条。 | 企业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40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01041 | 399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322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1.《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第十九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已下放市、县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41 |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扩大盐业生产规模审批 | 01042 | 1.开发盐资源审批 | 494 |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扩大盐业生产规模审批 | 1.《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1号)第八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七条。 | 企业 | |||||
2.开办制盐企业审批 | |||||||||||||
3.扩大盐业生产规模审批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42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01043 | 495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1.《食盐专营办法》(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五条。 2.《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一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企业 | ||||||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 743 | 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计划审批 | 01045 | 496 | 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计划审批 |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条。 | 企业 | 提请省人大取消事项 |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744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 01046 | 497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 400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核 | 323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正)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第十九条。 3.《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修订)第三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 |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745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 | 01047 | 498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 | 401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 | 324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正)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第十七条。 3.《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 档案所有者 |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746 |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或者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批 | 01048 | 499 |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或者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正)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第十八条。 3.《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其他组织 | ||||||
气象主管机构 | 747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01055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500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402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325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第十五、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
气象主管机构 | 748 |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01056 | 501 |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第二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气象主管机构 | 749 |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 01057 | 502 | 除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十二条。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0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01058 | 503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七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1 |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查 | 01059 | 504 |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十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2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01060 | 403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管理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3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01061 | 404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326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省级审批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管理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4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01062 | 405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327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事业单位、企业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5 |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 01171 |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资质认定 | 505 |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第十二条。 4.《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修改)第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
2.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 |||||||||||||
气象主管机构 | 756 | 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迁建初审 | 01172 | 506 | 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迁建初审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 757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01069 | 507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
密码管理部门 | 758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初审 | 01173 | 508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初审 |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七条。 2.《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号)第七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密码管理部门 | 759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初审 | 01174 | 509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初审 |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八条。 2.《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号)第十二、十三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密码管理部门 | 760 |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单位许可初审 | 01175 | 510 |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单位许可初审 |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十条。 2.《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6号)第七、八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
密码管理部门 | 761 | 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初审 | 01176 | 511 | 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初审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十三条。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 ||||||
密码管理部门 | 762 | 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初审 | 01177 | 512 | 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初审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十三条。 | 企业 | ||||||
密码管理部门 | 763 |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境外密码产品初审 | 01178 | 513 |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境外密码产品初审 |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十四条。 2.《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8号)第九条。 | 企业 | ||||||
密码管理部门 | 764 |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初审 | 01179 | 514 |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初审 |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第十五条。 2.《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9号)第五条。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 ||||||
地方志工作管理部门 | 765 | 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 01180 | 515 | 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 406 | 市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 328 | 县、乡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 《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 | 地方志、年鉴冠名、编纂单位 | ||
地方志工作管理部门 | 766 | 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 01181 | 1.地方志书出版许可 | 516 | 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 407 | 市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 329 | 县、乡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 《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 地方志出版单位 | |
2.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