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通告2019年第3号--江门海关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江门海关通告2019年第3号--江门海关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江门海关通告2019年第3号
根据《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疫总局令第181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规定,为做好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从业人员核准工作,江门海关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检疫处理基本知识,掌握检疫处理操作技能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内容为《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考试大纲》(见附件1)规定的内容,包括出入境检疫处理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
操作技能包括:药品、仪器、设备的操作运用,出入境检疫处理现场操作、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
三、考试方式
统一采用纸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7月,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1日工作时间
地点:江门海关及相关隶属海关对外服务窗口(详细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六、报名材料
1.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时,复核原件;
3.1寸彩色近照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七、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报名后于2019年7月15日至16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检疫处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
八、其他事项
1.检疫处理人员资格分为两类,即熏蒸处理类(A类、B类)、其他类(C类、D类、E类、F类、G类),各参考人员可根据掌握的检疫处理技能自愿选择参加任意一类或同时参加两类考试。
2.本次考试报名与笔试均不收费。
3.问询电话:0750-7063225,联系人:陈达燊。
特此通告。
江门海关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