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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东应急〔2020〕90号)


各镇街(园区)应急管理分局、财政分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东安监管〔2016〕17号)同时废止。
  备注: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YJGLJ-2020-016。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