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转发《广东省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 公布日期:2021.10.11
- 施行日期:2021.10.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转发《广东省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部门、妇联: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98号,以下简称“19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对接机制。市区各部门要与协作地市州及省内结对帮扶市建立对接机制,明确日常联络制度,畅通协商渠道,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口帮扶工作会议。市分别与协作结对市(州)签订2021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各区与协作结对县(市、区)及省内结对帮扶县(市、区)签订“南粤家政”劳务协作协议。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市本级向协作市(州)及省内结对帮扶市提供适合有效的家政就业岗位信息2000条以上,组织不少于10家次家政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各区与协作结对县(市、区)及省内结对帮扶县(市、区)提供适合有效的岗位信息800条以上,组织不少于10家次家政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全年辖区内家政企业吸纳并稳定协作结对县(市、区)及省内结对帮扶县(市、区)农村劳动力不少于10人。 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一是市本级每年分别与毕节市、黔南州、安顺市开办“南粤家政”师资培训班不少于1期,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5年不少于750人次。二是各区每年与每个协作结对县(区)合作开办“南粤家政”技能培训班不少于1期,不少于50人次,5年不少于250人次;广州市23个结对县(区)每年共培训不少于23期,培训人数不少于1150人次,5年不少于5750人次。 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各区要继续优化提升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引导服务站运营机构吸纳脱贫人口在家政领域就业,切实发挥服务站在交流对接、技能培训、服务落实、品牌展示等方面的作用。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区、花都区要与协作结对县(市、区)在当地共建“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站,依托服务站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合作品牌。
请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请各区人社局将本年度对接工作方案和对接名单及年度输转计划(见198号文附件2)于10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见198号文附件3)。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孟繁成,联系电话:83014496;
电子信箱:gzrsjyc@gz.gov.cn。
市协作办:陈正帆,联系电话:81269871;
市妇联:张奥狄,联系电话:87386696。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98号)(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1日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