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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9〕1574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30日

  广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办函〔2018〕286号)和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业投资可持续增长,为我市工业经济不断发展、实施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提供动力;通过工业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基础软件、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集成电路、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新型显示等先进制造业发展,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通过工业投资效率提升,节约工业要素投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2020-2023年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提升工业投资质量
  (一)推动工业投资投向先进制造业。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企业为主体、产业聚焦为支撑、深度融合为动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全市IAB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发展。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区政府,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提升技术改造投资对工业投资的贡献。修订和落实广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鼓励企业开展以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通过实施传统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智能制造升级改造、“两化融合”创新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创新成果产业化改造、制造服务型改造,推动全市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逐步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三、加大产业招商和引才力度
  (三)聚焦重点产业精准招商。紧紧围绕产业链构建和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积极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重点聚焦IAB、NEM、基础软件、5G、集成电路、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新型显示等先进制造业,力争引进一批有强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及专精尖配套项目落户,带动全产业链要素集聚发展。对重点发展产业的重大工业项目,结合企业投资强度、产业带动、地方贡献等实际情况,在落户奖励、土地使用、产业基金投资、员工安家补贴、子女就学、申报人才绿卡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支持。(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各区政府)
  (四)加强产业人才招引力度。从产业规划和招商需求出发,紧扣项目线索和合作意愿,坚持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技引智并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创新型人才,打造“国际人才港”。对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内开创战略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团队进行重点支持,对海外产业人才团队给予优先支持。对为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出卓越贡献的产业领军人才给予薪酬补贴。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税政策,对在广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广州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四、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
  (五)强化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跟进。建立工业投资重点项目库,将总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入库管理,对库内项目跟踪并实施动态管理,力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开发格局。开展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攻城拔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行动,及时跟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投达产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一批重点国有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引导市属工业集团加大IAB、NEM等重点产业投资,发挥国资国企的排头兵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各区政府)
  (六)引导发展壮大一批重点产业集聚发展载体。稳步推进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2018-2020年)。重点围绕十大价值创新园区,对价值创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择优按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促进产业集聚。发挥好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带动项目投资。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显示、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若干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工业投资集约、高效增长,到2023年建成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8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各区政府)
  (七)建立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大数据系统建设,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数据库、形成企业标签体系,明确项目分类。实现数据的横、纵对比,将主营业务超过30%为生产制造的信息化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系统管理。形成一套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数据应用的工作方法与标准,为工业投资可持续增长提供数据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五、提升工业用地效率
  (八)保障工业用地指标。重点引入投资规模超过12 亿元或投资强度超过400万元/亩的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并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向省申请奖励用地指标,优先安排高端制造业的增量项目和扩大再生产项目。鼓励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解决中小企业用房需求,用地容积率超过2.0的可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返还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区政府加大力度盘活存量用地,筹集资金购买拆旧复垦指标和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予以落实重点急需落地项目的用地指标,省奖励优先用于工业项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九)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率和规模。落实工业产业区块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深化及优化审批权限简政放权,工业企业因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原因,可在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存量普通工业用地规划为其他用地性质,经评估论证适宜保留普通工业用地性质的,可按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正。除特殊管控区域及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或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2.0,二类(M2)、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1.2,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3.0。推动“工业上楼”“工业下地”,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生产用地利用效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十)做好工业用地供后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产业大数据监测及分析管理平台,定期分析土地供后产出效益。各区政府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会同提出关联条件的部门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后每3至5年、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等阶段,对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等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和投资情况(含项目)、单位面积产出和税收等产出情况,以及土地供应合同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约定的其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超一年的,采取纳入企业征信记录、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等措施,对属于恶意囤积土地的闲置用地,不予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手续。对工业用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工业用途,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土地供应合同约定解除供应合同,收回工业用地使用权,防止工业用地指标被侵占,减少土地出让后超期未动工现象,推动工业投资项目尽快投达产。(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做好工业投资统计
  (十一)做到工业投资应统尽统。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制度对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类别的定义,对工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统计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执行。(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保障基层统计工作开展。以黄埔、增城、南沙、番禺、***、花都六个主要工业区为试点,市统计部门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以上区的镇街统计人员开展辖区内企业纳统服务,主动上门进行纳统宣传,开展统计培训,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培训全覆盖,缓解基层统计人员不足问题,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市国资委落实各市属国有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纳统工作,市统计部门作好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统计局、财政局、国资委)
  (十三)发挥好统计数据与项目建设联动作用。建立工业投资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将重点技术改造备案项目、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工业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市属集团工业项目的落地建设情况按月交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与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建立未纳统重点工业技改投资项目清单,市统计局按月反馈。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及时督促未入库的项目依法向所在地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数据,确保工业及技改投资项目及时纳统。(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各区政府)
  七、优化工业投资环境
  (十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全力开展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市场监管体制、科技创新体制、产权保护制度、人才发展环境等六大改革,打造营商环境“广州样本”。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证明事项,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衔接的规则制度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智慧政务”平台,强化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建成纵横全覆盖、服务全渠道、事项全标准、内容全方位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十五)推动制造业企业成本降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降成本政策,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土地成本、社会保险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广州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八、保障措施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目标任务属地管理,建立市、区两级投资推进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年度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并统筹跟进,市国资委将市属国有企业相关任务分解、将工业投资完成情况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KPI(关键绩效指标)并跟进落实。二是坚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例会制度,对各区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国资委、统计局,各区政府)
  (十七)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奖励、补助、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开展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鼓励我市已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工业,或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企业,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对产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提升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设立推动工业投资增长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推进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绿色信贷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强化金融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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