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
- 制定机关: 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公布日期:2021.10.30
- 施行日期:2021.10.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三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
2021年10月30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7项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