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工作,现就申请材料要求、认定登记系统操作等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企业所提交的合同中,若合同条文仅规定费率或单项费用标准而未载明总金额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与合同相应的业务流水明细、银行对账单及全套记账凭证(业务流水明细、银行对账单及全套记账凭证三者缺一不可,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2、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合同汇总表(详见附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届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在进行认定登记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方面存在疑问的,请与我局系统工程师联系,并把相关问题截图发送给系统工程师,QQ:35162781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抽查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合同汇总表
企业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 填写日期:20XX年 XX 月 XX 日
(备注:表格中填写的合同序号须与合同上的编号一致)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订单位及公司注册地点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服务期限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XXX | XXX |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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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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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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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合同金额均为2015年度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
2、签订单位及公司注册地点请按照合同信息进行填写。(例: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美国,若单位是与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则如序号1列明;若单位与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则如序号2列明)
3、若合同期限为长期的,请在合同期限填写长期,在合同金额填写2015年该合同产生的收入金额,并在备注注明合同金额为2015年该合同产生的收入金额
4、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