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转发《清远市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转发《清远市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委办[2990]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清远市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清远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战略目标,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和谐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法律监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完善党的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推进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加强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和城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建设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农村自治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和理财小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推进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网络,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和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许可行为的监督,推进政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提高服务效率。依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全面实行阳光审务、阳光检务、阳光警务、阳光狱(所)务,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诉讼程序改革,完善执法工作程序。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切实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申诉难的问题。努力在保护人权、保护物权、保护知识产权、树立司法权威方面探索有益经验。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加强司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水平,造就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队伍。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平安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多警种、多手段协作,侦查、起诉、审判、改造密切协作的新型严打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出租屋分类分层次管理制度,争取实施流动人口管理“一证通”制度,制定和落实“以屋管人”措施,积极创建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信息化为平台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使流动人口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加快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强化社会治安防范网络。扎实推进村居社区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落实,严密复杂场所、重点要点部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建立点线面结合、网络化管理、立体化监控的防控网络。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筑人民调解、社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结合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抓好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排查和专项治理,把矛盾制止在萌芽状态。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办事
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廉风和畅”教育行动,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
加大民生问题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物价、劳动就业、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执法和监督。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的监管,解决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 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抓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设法治城市的途径。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信息交流,建立健全法治联络员队伍,认真办好依法治市工作简报;抓住工作重点,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