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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农办〔2017〕250号)


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8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市产地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突出品牌、优质、安全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科学管理、规范生产、示范建设和品牌创建为抓手,全面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我市农业向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对现行市级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完善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建立起结构合理、符合生产实际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成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到2020年,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农业部果菜茶标准园5个、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个。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
  理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针对农业标准化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现状,积极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程,加大标准清理力度,重点抓好标龄超过5年的标准的复审工作。重点修订大宗优质农作物或种子种苗栽培、繁育技术标准,特色蔬菜、水果的生产技术规程,优质安全畜禽产品、水产品养殖技术规程,农产品的病虫害预防测报以及疫病防控规程,构建结构合理、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活动,积极鼓励农业企业或生产基地制定企业标准。
  (二)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1.加大农田、鱼塘基本建设力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大规模推进农田建设,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鱼塘基本建设,对低产鱼塘改造进行扶持、引导,调动全社会投资渔业基础设施改造的积极性,逐步将相对集中连片的低产鱼塘改造成精养高产标准鱼塘。到2020年前,完成12.7万亩的农田基本建设和1.5万亩鱼塘基本建设。
  2.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中心,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米袋子”、“菜篮子”项目工程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行按标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年,力争推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区、国家认定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整建制按标生产。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经营主体。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我市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推广应用名特优新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育一批产品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质量保鲜、包装、运输技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和产品质量档次。到2020年,力争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市级以上的示范合作社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三)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1.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坚持以引领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生产为核心,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为动力,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工作方针,探索建立补贴奖励机制。在稳定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加强“三品一标”申报、用标、监管等方面管理,不断提高“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效率。 到2020年,有效扩大“三品一标”生产规模,“三品一标”整体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98%以上,并率先实行获证产品可追溯。
  2.积极创建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积极认证农产品品牌,并按照品牌化要求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荐知名度高、品质好、有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等。到2020年,通过品牌培育,打造广州农产品品牌形象,初步形成具有国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集群。
  3.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制定实施自主品牌宣传推介方案,扩大本土企业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举办广州市品牌农产品博览会,组织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国内外品牌农产品展会,加入国家、省级农业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利用电商平台推介农产品品牌,引导品牌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农业。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品牌农产品,鼓励经营主体自主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四)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支撑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完善农业标准技术推广体系。定期组织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充分利用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应用宣传推广。坚持集中连片,统一生产布局,确保一定面积规模,做到市有示范区、区有示范街(镇)、街(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市、区、街(镇)、村、种养户等五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体系,推动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应用。
  2.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构建本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本地农业经营主体诚信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优先将大型农业生产主体纳入质量安全溯源试点,力争率先实现蔬菜、肉品质量信息可溯源。推进实施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制度和产品标签标识制度,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实现安全监管可追溯。
  3.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局、避免重复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快我市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步伐。重点强化镇街、村(企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基本建成市、区、镇街、村(企业、合作社)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到2020年主要农业区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力争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考核认定。完善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点,街(镇)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规模以上的蔬菜主产村设置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要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根据本辖区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正常开展。
  (二)增强条件保障。各区要大力支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工作,增加经费投入,在编报财政预算时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并建立适当的增长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格局。建立激励机制,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场园(场、基地)及名牌产品等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对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要予以表彰。
  (三)强化实施监督。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贯穿农业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在农业标准化中的监督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意识,通过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许可审批、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档案管理、例行监测和检验、质量安全认证、标签标识管理、市场准入等各个环节,把农业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中,提高农业行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注重宣贯引导。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宣传进村入户、到田到塘。特别是加大对强制性标准、重要标准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标准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观念。以示范户、示范田为样板,积极展示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成果,宣传农业标准实施的成效,逐步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种养户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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