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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试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开办事事项申请的通知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试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开办事事项申请的通知
(穗市政园林函〔2008〕5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规定和我局今年提出“进一步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从5月1日起将负责办理的2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试行开通网上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事项申请的提交方式
  我局实行以下两种方式受理申请:网上提交申请,或到我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的政务窗口申请。申请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
  我局在局网站上设立“在线申报”栏目。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提交申请入网方式
  登陆我局网站,进入“网上审批--在线申报”注册用户登录。
  网上提交申请,须在我局注册用户。我局将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验证,申请人在注册用户时应真实、准确地填写。身份确认由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资讯厅窗口负责。
  网上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应注意:凡加盖印章、签名的各种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纸介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档。
  网上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按下列操作步骤进行--第一步:从我局进入“在线申报”找到所要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点击进入,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第二步:完整地填写表单;第三步:上传附件;第四步:浏览无误后确认、提交;第五步:打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在线申报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
  三、受理、结果反馈和领取许可文件
  局相关业务窗口对网上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提交材料内容要求的申请确认受理,并提交行业处室办理,同时出具《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窗口业务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通知申请人通过网上下载相关凭证;对不符合提交材料内容的申请,退回申请人重新办理,并具体注明退回原因。
  申报事项网上受理和结果反馈以及其他有关的通知事项,均在网上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申报信息”查询。
  凡是网上受理的申请,对需要勘验的项目(网上发布通知或者电话通知),由我局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勘验。
  获得了网上许可(电子文档初审通过)同意的申请人,须携带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扫描件一致的纸介文件,凭《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在线申报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窗口业务接收凭证 ( 取文凭证 )》到我局政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在领取许可决定环节,凡发现有虚假或提交不实的网上申请,我局即作终止该事项的决定,所提交的纸介申请材料除留一份作证据备案外,其余的予以退回。该项事项到此时,视为办结。
  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工作是一项新的事物,我局将从方便申请人便捷地完成网上申请入手,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3项行政许可项目

  《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审批》
  《移动、改建市政设施审批》
  《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等作业,敷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占用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审核》
  《占用市政设施设置牌、杆、亭、站核准》
  《除特发事件外,需封闭城市快速路审批》
  《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通行核准》
  《城市道路设计审批》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
  《城市干道绿化带上开设机动车辆出入口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迁移古树名木审核,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试行)》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广州市城市燃气使用许可证>核准》
  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告知性备案》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