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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软科学和科普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软科学和科普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3〕299号)



各有关单位: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的重要指标。为加强软科学和科普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科学和科普计划作为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按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到期不申请结题验收或提交延期申请的,作为逾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请我局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软科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撰写规范已经发布,从2013年8月30日起,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符合《关于规范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撰写的通知 》(穗科信函〔2013〕1265号)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软科学项目和科普项目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办事大厅的表格下载栏目中的项目结题、验收中查询和下载。


  三、软科学和科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举办的活动)应注明“广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成果”和“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普计划资助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软科学和科普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书的约定实施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以免影响单位科研诚信。

  专此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3年9月3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