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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20千伏化龙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失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20千伏化龙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建〔2014〕9号)


  220千伏化龙输变电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对改善番禺区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20千伏化龙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途经番禺区化龙镇、新造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番禺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和补偿、施工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