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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卫[2020]23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扶持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佛卫〔2015〕155号)等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