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粤民宗发〔2021〕32号
- 公布日期:2021.05.11
- 施行日期:2021.05.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粤民宗发〔202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族宗教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我委决定废止2份规范性文件,请予贯彻执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