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关于2012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2012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穗体群〔2012〕37号)
各参赛单位:
按照组委会要求,现就2012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的有关竞赛规程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增加国际标准龙国际组(含中国港澳台地区)600米直道竞速项目。
二、预赛8:30报到、检录,9:30开赛;决赛13:00报到、检录,14:00开赛。
三、竞赛办法
(一)标准龙男子国际组、男子公开组均采用预赛、半决赛、决赛制确定名次,比赛设6航道,预赛分为3小组,以抽签确定组别,预赛以抽签确定航道及船号,获小组1-4名的队伍进入半决赛,其余淘汰。半决赛小组1-3名进行1-6名决赛,小组4-6名进入7-12名名次赛。半决赛以预赛成绩决定航道,决赛及名次赛均以半赛成绩决定航道。
(二)女子公开组采用预赛、决赛制确定名次,设7航道,共1组进行比赛,1-6名进入决赛,其余淘汰。预赛以抽签确定航道及船号,决赛以预赛成绩决定航道。
(三)大学生组采用预赛、决赛制确定名次,预赛设6航道,分2小组进行比赛,以抽签确定航道,预赛小组1-3名进行1-6名决赛,小组4-6名进入7-12名名次赛,决赛以预赛成绩决定航道。
(四)传统龙组采用预赛、决赛制确定名次,比赛设6航道,预赛分2个小组进行,以抽签确定小组及航道,获小组1-3名的队伍进入1-6名决赛,其余队伍进行7-12名名次赛。决赛及名次赛以预赛成绩确定航道。
(五)彩龙:采用抽签分组,以分组顺序确定出场次序。
(六)游龙:为助兴表演,按指定水域航道游弋,不排名次。
四、彩龙奖励名额
设一等奖12名,其余不变。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