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委〔2012〕1号 2012年1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纵深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重要措施。中山要实现新一轮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同步推进,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点为重要抓手,推动中山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实现幸福和美中山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增创发展优势,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当前,生态文明水平与区域综合实力的关联程度正越来越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努力增创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新优势,牢牢保持中山在区域竞争中的地位。
  (三)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改善群众生活、泽被后世的惠民之举。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质量、原生态生活环境的追求日益强烈,广大市民对用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

  二、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强化能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重大工程,增强生态意识,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加强环境分类管理,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乡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生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全民生态教育,努力营造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2012年,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提升,资源能源消耗水平下降,单位GDP能耗低于0.6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低于0.7吨/万元,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
  到2015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位于国内前列,单位GDP能耗低于0.515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低于0.4吨/万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少20.6%、2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少39.9%、3.0%),内河涌水质达标率80%以上。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生态经济体系全面建立,清洁生产水平、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基本和谐相处。

  三、建设绿色产业和能源体系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实施“三个一百”战略,积极引进优质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稳定发展第一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加快特色农业园区、低碳农业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第二产业,加强产业集聚效益,培育发展低碳技术,推广低碳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健康医药、新材料、新型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绿色制造业及新能源产业,加大对传统优势行业技术改造,加快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和健康医药等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等重点行业发展,保障居民社区服务业、公共应急体系、社会福利保障等服务业薄弱环节的建设,至2020年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50%以上。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工业方面,形成东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北部特色经济产业带、南部组团外向型加工产业区。农业方面,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花卉苗木及水产养殖特色农业带,东部地区重点发展休闲生态观光特色农业带,中、北部地区重点发展龙眼与荔枝等特色水果种植基地。依托多镇的水产养殖基础,打造七大淡水养殖产区及两大海水养殖产区。服务业方面,以“一主三副”为依托,结合城轨站场配套设施建设,主城区打造中央商务区,建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区域集散枢纽。
  (二)发展绿色工业。提升改造传统行业,降低传统工业能耗。加快工业园区的整合优化,实施企业进入工业园,集中供热、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清洁生产和废弃物零排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建技术创新平台。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区域特色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条。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创建多元化能源体系。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发展清洁能源供热技术,推广以生物质能源、生物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燃料锅炉。引导产业分类集聚,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创建高新技术产业低碳发展示范区、传统优势产业低碳改造示范区,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比例。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力争我市清洁生产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提升生态农业。发展特色农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整合农村资源,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广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建设低碳农业示范区。加快无公害农业园区建设,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农业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率。发挥农业多元功能,发展观光休闲型都市农业。开发农业示范园、景观林带、郊野公园和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形成集休闲、度假、观光于一体的新型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区。
  (四)引导绿色服务业。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和人文文化的保护,提倡使用绿色交通工具,促进宾馆和旅行社达到绿色标准。引导创意设计业规范集中发展,打造中山特色文化品牌和产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制定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政策,引导金融业为绿色发展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低碳行业的发展。重点发展石岐河风景轴、五桂山风景旅游区、南朗伟人故里旅游区、主城区商贸旅游区、东北部水乡风情生态农业旅游区、西北部特色生态工业旅游区的中山特色旅游业。加快包括信息技术设施和通讯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社会、企业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在建筑内采用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对建筑废物实现产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

  四、建设环境安全维护体系
  (一)构建自然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点、线、面等关键要素的生态保护和恢复,优化和提高自然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整体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继续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加强南朗沿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确定主要动植物的分布范围。加强资源开发监管,全面评估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程对流域区域水文条件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二)强化总量控制。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建设水源保护林,实施水源地生态保护。做好咸潮的监测和预测,利用山塘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加强水厂的避咸措施。制定供水应急方案,优先保证生活基本用水需求。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前置审核制度,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个一律”,即:新建项目,凡环保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限期治理和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严把环保准入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上马,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削减。
  (三)强化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和推动二期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内河涌环境整治,加强农业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对废气排放量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和配套烟气脱硝设施,建立机动车超标尾气排放联合管理机制,强化机动车尾气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大力推进民众固废中心基地建设,加快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加强生活源和交通源噪声污染治理,严格放射源管理,依法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建设土壤污染补充调查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防洪(潮)堤建设,防洪(潮)堤走向与现状堤防和沿江道路结合。防范外来有害物种,加强外来物种引进生态风险管理。推进污泥安全处置与利用,实施污泥除臭减量化制肥示范工程、污泥堆肥示范工程和污泥制造建筑材料示范工程。加快民众镇危险工业废物处置区、废旧金属能源回收再生处理区建设。采用无废、少废原料,减少工业危废产生量,实施工业危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工业危废台帐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医疗废物的收运系统监管。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加快淘汰涉重企业。
  (五)推进区域环保合作。促进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的同保共育,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生态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污染的联防联控,参与珠三角区域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联合制定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落实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区域联合调查机制。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软硬件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城乡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推进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监察执法人员梯队建设。建设环保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接入空气质量、河流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网络。

  五、建设绿色人居和消费体系
  (一)建设景观生态和绿地系统。加强市域景观生态建设。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城镇景观,合理布局区域生态系统,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生态景观。推进“三旧”改造,加强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运动和增绿添色工作。加强主城区景观生态和绿地系统建设,建立相对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开展绿道网建设,建设绿色生态长廊,构筑“五纵四横”的城区景观轴线。优化市民休闲的绿色开敞空间设计,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主城区绿地系统按照“一轴一带三区、十一绿岛、一环四横四纵”的布局建设。
  (二)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倡节能节水,建设节约型社会,倡导良好的生活风尚。引导服装生产工艺与消费理念向低碳模式转变,鼓励市民购买低碳纺织品,减少化学制品使用。推广绿色食品和低碳饮食,加大检验检疫力度,保障绿色食品安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生活垃圾多元化分类体系和利益分配体系,建设精细分类、资源回收、分类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餐具及其他用品,鼓励推行企业、机关无纸化办公。
  (三)推广绿色出行和绿色建筑。建设以人为本的绿色交通体系,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设计步行、自行车与公交出行系统。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及站场配套工程,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引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开展建筑及社区节能改造,鼓励低碳居住消费模式。开展社区生态化改造工程,推广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居民选用环保建材和节能电器。结合村庄改造,积极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适用节能技术。

  六、建设绿色理念宣传教育体系
  (一)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强化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机关生态文明水平。编发《中山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干部读本》,在政府机关各网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栏目,及时公开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听取公众意见。举办生态文明大型宣传活动,完善公共传媒宣传方式,强化生态文明意识、环保法制意识。开发网络传媒宣传体系,利用网络的多元性和广泛参与性,扩大生态文明宣传范围。建设生态文明宣教基地,开展中山生态文明成果巡回展览,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立生态文明全民教育机制。创新各级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开展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教育。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创建生态文明机关。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增强市民的自我学习。加强企业生态文明培训,加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生态文明意识培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培育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企业文化。加强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树立注重生态效益的发展观、政绩观。加强对农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观。
  (三)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尽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四)深化绿色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创建与持续改进工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质量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城乡绿色细胞创建,落实村级“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市财政对生态村建设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七、建设绿色行政体系
  (一)推进绿色政府建设。政府机构带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生态文明理念科学指导政府决策。在思想上强化绿色意识,树立政府自身的“绿化”观念。在政府内部强化生态文明宣传,通过定期举办专家讲座、培训,提高政府决策者和工作人员对生态文明内涵的理解和认识,定期在各政府部门内部举办生态文明学习活动,举行实地的生态文明参观、学习和实践,编制、印刷和派发生态文明宣传读本或刊物进行生态文明宣传。推进政府机关绿色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采购率2015年达到70%,2020年达到80%。推广无纸化办公,实现办公资源与能源节约。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五桂山生态公益林分阶段进行补偿,逐步提高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途径,对补偿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三)完善绿色考核机制。建立政府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实绩考核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实绩考核范围,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至2015年,生态环保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提高到10%,至2020年提高到12%。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政策落实和机制保障情况、建设指标达标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市对镇(区)、镇对村(社区)的考核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要报送同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推广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制度,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脱硫副产品、利用医疗垃圾、底泥焚烧发电等给予增值税优惠,加大节能产品、绿色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补贴力度。研究建立污泥处置价格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完善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推广中小企业工业废水转移处理制度,分行业分污染物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格限制高耗能行业新开工项目,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八、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执行力
  (一)明确责任主体。对全市性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与项目负责相结合原则,统筹市领导工作安排,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建立市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市政府公共财政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制定土地使用、贷款贴息、服务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逐步完善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三)加大督查力度。改进和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督办机构职责职能,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的大督查机制。健全重要工作责任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大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奖惩力度。对执行力强、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进行奖励,对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选拔重用;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的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