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永锋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永锋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兴市府[201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李永锋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司法、法制、人民武装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7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