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 发文字号:粤知协〔2015〕154号
- 公布日期:2015.08.18
- 施行日期:2015.08.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自贸办关于印发《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知协〔2015〕154号)
广州、深圳、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管委会:
为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现将《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自贸办
2015年8月18日
广东省自贸办
2015年8月18日
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为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规范、协同、主动、高效的原则,以支撑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为重点,突出改革管理体系,健全保护体制,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区域布局特点,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机制;建设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服务于转型升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新型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打造国际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平台;显著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任务措施
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2015年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改革任务》,特制订以下任务措施: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
1.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
权管理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2.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将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纳入广东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规则体系。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机制。
4.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引入国际仲裁机制,推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开展合作。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调解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构建包含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
5.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根据广东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针对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建立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通道。
(三)构建新型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6.推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建设。发挥横琴新区的特色优势,依托全国总平台的资源,提供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推进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运营,深入开展跨境交易特色服务运作模式探索实践,努力建设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核心节点,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的桥头堡和科技金融的试验田。
7.探索在前海蛇口片区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利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深圳市的产业集聚优势,整合知识产权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在前海片区打造辐射华南乃至全国、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形成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集聚,为“一带一路”
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四)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8.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鼓励银行、保险、投资基金等机
构联合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权、资产等多种形式为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探索发行企业知识产权集合债券,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模式,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以及专利许可权质押融资,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在质权处置方面的作用,通过协议折价、转让、许可等多元化方式实现质权,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五)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9.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以专利导航为基础,制订产业专利布局规划,明确技术突破方向和路径,提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建议,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
(六)以知识产权服务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
10.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充分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及广东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专利信息服务模式,开展行业专利分析、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专利预警、专利趋势研究。完善优化知识产权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免费提供基础数据,优化基本检索工具,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
11.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试点,研究制定集聚中心管理及运营机制,完善集聚中心建设内容,争取集聚中心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优势资源集聚。
12.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专利申请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为广东自贸试验区办理专利申请、缴费及专利合同备案与认定登记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专利申请效率和质量。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市两级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谋划广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思路,开展相关研究,制订出台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地市和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推动。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和培训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政策法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管理的人才。制定出台专业人才落户优惠政策,优先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
(四)保障资金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