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管局关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深圳市交管局关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我局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城市快速干道: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城市主干道: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福田区: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福港路、彩田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新洲路、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福民路、福强路。
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布吉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乐园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红桂路、解放西路、中兴路、湖贝路、罗沙路、春风路。
南山区: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大道以东,沙河西路以西,东滨路以南,望海路以北)、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港湾大道、南光路、南山大道、南新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桃园路、白石路、创业路、东滨路、桂庙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盐田区:盐梅路、深盐路、沙盐路、环梅路、北山道、明珠道、海景二路、海山路、深沙路。
宝安区:宝安机场周边道路(含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航站四路)、107国道(深圳段)、宝安大道、松白路(广深公路至马田收费站、白芒检查站至方正科技人行天桥)、前进路(含前进一路、前进二路)、新湖路(新安一路口至新安六路口)、创业一路、裕安一路、西乡大道、航城大道、福永大道、新沙路。
龙岗区:205国道(深圳段)、龙翔大道、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宝龙大道、平湖大街。
龙华新区: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留仙大道路口至玉龙路口段、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观光路(高尔夫大道路口至福前路口)、新区大道。
二、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三、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