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新增信息服务站认定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汕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公布日期:2010.04.15
- 施行日期:2010.04.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汕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新增信息服务站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直通车信息工程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新增信息服务站认定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10〕2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文件的相关要求填写好《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站申请表》,并将该申请表于5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上报到汕头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彭俊斌 联系电话:88423083 电子邮箱:pengjunbin@yahoo.com.cn 传真 88980824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新增信息服务站认定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