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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8]70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在省劳动保障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市劳动保障局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各市已按要求上报了本地区历年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但检查发现仍存在信息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全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如期正常进行,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请各市针对《各市上报数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附件1),严格反复核查本市上报数据。证书数据采用Excel表方式收集的,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标准(附件2)上报。
  二、复查数据完毕无误,请填写《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将数据刻录至光盘,于7月14日前随表一起邮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术科。省鉴定中心按照市上报的先后顺序处理数据上网。
  三、已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的市鉴定中心,请将本市已发放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按上述要求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上报数据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附件4)一同上报。
  四、为确保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质量,根据“谁发证、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因市上报数据错误导致证书查询结果有误,或因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差等原因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证书数据上报市承担。
  五、从今年8月份起,各市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份的证书数据,按照上述要求上报省鉴定中心技术科。
  六、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邮编:510115;技术科联系人:廖漫山、伍绍宏,联系电话:020-83369085(可传真)。
  附件:1. 各市上报数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证书数据上报Excel表格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略)
  3. 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情况登记表
  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上报数据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各市上报数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数据格式和数据库类型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粤劳职鉴(2008)[34]号文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数据库类型进行上报。
  2、数据信息缺项,部分数据缺少证书号、姓名、身份证号、考生成绩、出生年月、发证时间、鉴定单位、发证单位等重要信息。
  3、数据信息不规范或出现常识性错误。例如:证书号码不符合职业资格证书编码的相关规定,职业(工种)名称不规范、出生年月为2008年以后的日期等
  4、个别字段信息缺漏。例如:考生姓名为“张三”,但上报信息为“张*”或“张”。
  5、一些地市一次性上报多个数据库,但未作详细说明,甚至部分上报数据出现重复。
  附件3:
  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情况登记表
  证书数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光盘数量:   个
  证书记录总数:      条

数据库(Excel表)名称

记录数(条)

备注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