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珠价〔2013〕18号)
各成品油经销单位: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价发电〔2013〕5号)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我市成品油价格按不超过调整后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执行。各成品油经销单位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按上述时间规定自行制定成品油销售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附件: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略)
市物价局
2013年2月24日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