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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珠价〔2013〕18号)



各成品油经销单位: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价发电〔2013〕5号)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零时起,我市成品油价格按不超过调整后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执行。各成品油经销单位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按上述时间规定自行制定成品油销售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附件: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略)

市物价局

2013年2月24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